项目概况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05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C2022-C-175
2.项目名称: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3372500.00)
5.最高限价:人民币叁佰叁拾柒万贰仟伍佰元整(¥3372500.00)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上线,其中2023年3月必须完成部、省试点工作要求,并向退役军人事务部提交总结评估报告。
7.采购需求:
为深入推进退役军人大数据建设,实现各级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平台数据联动更新、协同应用,苏州作为江苏试点区将参照《江苏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苏州退役军人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项目建设,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主要需完成以下建设目标:
1、按照《退役军人信息化建设规范(试行)》、《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化标签标准》的要求,完成已建系统标准改造以及数据标准化转换试点,实现部、省、设区市、县(市、区)四级数据统一标准,为数据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2、结合业务数据特性,明确退役军人数据项权威来源,实现建档立卡数据库与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互通,建设苏州退役军人综合数据库,构建大数据资源平台总体框架体系,加强数据资源整合,逐渐提升数据价值。
3、编制苏州退役军人事务局数据目录,加快数据归集,搭建市退役军人数据交换平台,实现纵向向上与部、省实现双向数据交换共享,纵向向下与各区县板块实现双向数据交换共享,横向通过苏州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与市级各部门的数据交换共享,建立起非涉密数据部、省、设区市、县(市、区)四级交换机制,促进信息共享,保障数据资源使用和交换的一致性和标准性。
4、建立常态化数据核查比对机制,与军人退役一件事平台(已建)、建档立卡信息采集系统(待建)、资金发放系统(待建)通过数据交换、数据集成、数据治理系统进行碰撞、比对、融合,依托网格化管理手段,制定数据修正措施,强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时效性,探索数据运营体系,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数据应用与服务水平。
其余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无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CA办理
1.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1.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1.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5.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方式:电话:4006776800;QQ:3269174593、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3048755361、895706745。
四、响应文件提交
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2.响应文件现场解密: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解密,解密限时5分钟内,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的,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3.供应商现场签到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点00分-09点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5.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0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相关规定。
3.根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三香路861号
联系人:李彤
联系电话:0512-6870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0512-6982088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沈邦奇
电话:0512-69820884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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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平台数据集中统一整合项目 | 在遵循全国退役军人事务信息化“一库、两平台、一支撑”的框架任务的基础上,结合苏州市退役军人个性化服务及管理需求,构建“1+2+3+N”建设框架,并充分发挥苏州市政务信息化方面的优势,充分落实“全市一盘棋、业务一体化”的思路,构建具有苏州特色的总体框架,把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打造成为全国唯一市级退役军人管理服务样板,树立“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的新标杆。 | 400 | 2022-12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11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