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弱电智能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2-YK01-G1205(TC229S01M)),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弱电智能化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
2.3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于某学院新建大楼内,建筑面积为47891.65平方米(含03楼建筑面积22294.73平方米和04楼建筑面积25596.92平方米),实施内容主要包含大楼内从负一楼到六楼的所有室内区域,以及屋面(含炮楼)、楼顶、中庭、广场、道路、绿化等室外区域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
2.4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5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7881913.91元人民币(含税)。
2.6 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完成后,招标人根据相关验收程序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军队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等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7 保修要求: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2.8招标范围:
(1)根据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参考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需求文件进行技术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同时依据上述施工设计文件,在不超过中标价的框架下,编制对应施工设计文件的施工图预算。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在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2)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新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实施,设备耗材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3)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相关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4)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应具有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2020年11月30日(含)后取得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或2020年11月30日(含)后取得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通用专业甲级;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3.12类似工程业绩”)。
3.11各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安全员B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3.12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且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至少一名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6)至少一名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7)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本公司缴纳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中标方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除出现不可抗力时,原则上不得换人,如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建设单位同意。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人员应持证上岗,主动接受建设单位考勤,每月在位率不低于80%,离开项目现场需经建设单位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场超过5次,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
3.12类似工程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9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模式总承包业绩;
(2)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优先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考核期限: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日期为准;
(4)如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建筑智能化项目类似工程金额不明确时,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工程量清单(含审核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5)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作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12月23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领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4.3领取方式:供应商需线上领取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扫描件(推荐使用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息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08时00分到09时00分。
5.2投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5.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7.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学校主页”(www.nudt.edu.cn)采购信息栏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婷、邬向前、刘羽茜、孙妍琰
电 话:18570078375、18573120779
邮 箱:zzcs@cntcitc.com.cn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
9.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7000543 文助理
采购中心办公联系电话:0731-87027460、87027479
传 真:0731-87027470
邮 箱:cgzx@nudt.edu.cn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弱电智能化工程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编号:2022-YK01-G1205(TC229S01M)),该项目建设单位为某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弱电智能化工程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长沙市
2.3项目概况:项目实施于某学院新建大楼内,建筑面积为47891.65平方米(含03楼建筑面积22294.73平方米和04楼建筑面积25596.92平方米),实施内容主要包含大楼内从负一楼到六楼的所有室内区域,以及屋面(含炮楼)、楼顶、中庭、广场、道路、绿化等室外区域的弱电智能化系统建设。项目已批准建设。
2.4计划工期:90日历日。
2.5项目总投资:
招标控制价17881913.91元人民币(含税)。
2.6 质量要求:
工程实施完成后,招标人根据相关验收程序组织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达到《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和军队建设管理相关规定等工程建设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
2.7 保修要求:
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原建设部令第80号)等相关规定,履行双方约定保修期限内的保修义务。
2.8招标范围:
(1)根据技术标准与服务要求,参考提供的初步设计文件和需求文件进行技术方案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同时依据上述施工设计文件,在不超过中标价的框架下,编制对应施工设计文件的施工图预算。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在经招标人批准后实施。
(2)根据招标人批准的施工设计文件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新大楼弱电智能化系统实施,设备耗材由投标人采购,计入本次投标报价。并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等相关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验收合格。
(3)按照《建设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分类与测算标准》(GBT51290-2018)相关要求对工程的相关造价指标进行计算。
(4)根据上述实施内容,按照工程建设有关规定,为实现招标人目的所必须实施的各类配套工作。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3.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国内市场无类似或可替代产品的企业除外;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200 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违法记录;
3.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采购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违法失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地、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投标人应具有的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或2020年11月30日(含)后取得的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甲级资质;
(2)具有建筑智能化专项设计资质甲级或2020年11月30日(含)后取得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通用专业甲级;
(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乙级资质(含)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近三年内承担过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3.12类似工程业绩”)。
3.11各岗位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具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安全员B证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担任过一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详见“3.12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经理”或“施工技术负责人”;
(2)技术负责人有一级建造师资质(机电工程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且无在建工程;
(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4)至少一名专职安全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
(5)至少一名施工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施工员);
(6)至少一名质量员,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质量员);
(7)其它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015年第20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上述关键岗位人员均不得超过60周岁;
2)申请人应确保拟派驻的现场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均为本单位人员,评标时需提供本公司缴纳的施工项目部上述关键岗位人员的社保证明(提供投标截止日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由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原件);
3)中标方项目部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除出现不可抗力时,原则上不得换人,如需要更换人员,必须具有相应资质且报建设单位同意。如未经建设单位同意,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需支付违约金50万元/人;更换其他岗位人员需支付违约金5万元/人;
4)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关键人员应持证上岗,主动接受建设单位考勤,每月在位率不低于80%,离开项目现场需经建设单位同意,未经同意擅自离场超过5次,须支付违约金10万元/人。
3.12类似工程业绩:
(1)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工程造价在900万元以上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或施工总承包业绩或EPC模式总承包业绩;
(2)考核依据: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中标通知书、合同和竣工验收资料的复印件为准。相关指标不一致时,依次按照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资料的优先顺序认定。竣工验收资料是指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者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
(3)考核期限: 近三年(投标截止前),按工程竣工验收资料中日期为准;
(4)如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建筑智能化项目类似工程金额不明确时,须提供业主证明或工程量清单(含审核单位盖章)证明材料;
(5)类似工程业绩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视作无效业绩。
4.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4.1领取时间:即日起至12月23日(08:00—11:30, 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4.2领取地点: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
4.3领取方式:供应商需线上领取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将以下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为1个PDF上传至指定购买平台;审核通过后可购买招标文件,详见“特别告知”,未按照要求上传的材料不予审核)。
(1)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 主要股东和出资人信息扫描件(推荐使用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或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信息并加盖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6日08时00分到09时00分。
5.2投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5.3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3年1月6日09时00分。
6.2开标地点:湖南省长沙市。
7.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学校主页”(www.nudt.edu.cn)采购信息栏上、“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8.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唐婷、邬向前、刘羽茜、孙妍琰
电 话:18570078375、18573120779
邮 箱:zzcs@cntcitc.com.cn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319号绿地中心T1栋2810
9.采购监督联系方式
采购和资产管理处联系电话:0731-87000543 文助理
采购中心办公联系电话:0731-87027460、87027479
传 真:0731-87027470
邮 箱:cgzx@nud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