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
1.招标条件
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委托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2年专卖设备梗丝加香机辅联设备购置、梗丝加香机及配套设备设施改造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2022年专卖设备梗丝加香机辅联设备购置、梗丝加香机及配套设备设施改造安装工程
标段一:梗丝加香机辅联设备购置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374.00万元
标段二:梗丝加香机及配套设备设施改造安装工程
项目最高限价(含税):794.00万元
乌兰浩特卷烟厂梗丝风送、梗丝加香段和气流烘丝后贮柜段因前后工艺段设备生产不匹配,造成多项工艺指标不稳定,需要对相应设备进行整改,以达到工艺生产要求。
招标编号:BHZB-HW-20220305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服务地点(交货及安装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服务期限(交货及安装调试期):合同签订90日内具备到货条件,具体到货时间招标方提前7天电话通知中标方。试运行1个月后验收。
3.项目内容及招标范围
标段一:购置1台套型号WPL10A喂料机、1台套型号SGD10振动式筛分机、3台套型号GDT23K10贮柜(对顶式),具体见技术要求。
标段二:1.购置梗丝方管低速风选风送系统、梗丝风送除尘系统、计量管、往复带式布料机各1台套,振动输送机3台套、带式输送机6台套,安装于招标方制丝车间梗丝加香及掺配段。
2.招标方购置的1台套型号SJ227B梗丝加香机(平面号:553G)、1台套型号WPL10A喂料机(平面号:549G)、1台套型号SGD10振动式筛分机(平面号:549B)、3台套型号GDT23K10贮柜(对顶式,平面号:557.1G、557.2G、557.3G)进行安装。
3.对招标方购置的1台套型号SJ227B梗丝加香机(平面号:553G)增加滚筒四轮驱动装置、自动顶起装置、出料室网带式过滤网、出料室观察窗检修灯等配置
4.拆除招标方制丝车间梗丝加香及掺配段原有设备,部分设备利旧改造。
5.对招标方制丝车间梗丝加香及掺配段电控系统改造、设备水汽气电通用工程改造。
6.新增操作平台。
7.对振筛碎料出口风送管道改造。
8.原有振动筛分工位提前,设置于喂料机进料端,落料器给振动输送机进料。
9.对招标方在本项目内容购置的所有设备进行运输,含保险费、二次搬运费等。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4.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投标承诺书;
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投标单位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投标单位在“信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截屏内容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4.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4.6投标人不属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 ;(1.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2.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承诺书;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标段二:
4.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取得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信誉良好,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提供投标承诺书;
4.3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总公司、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未被正式列入由烟草总公司转发的行业其他工商企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 ;(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4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17年10月15日至今在“裁判文书网”未被查询到存在向行业其他工商企业行贿的记录;投标单位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已被移出的除外);投标单位在“信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将以上网站截屏内容装订于投标文件中,评标前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前统一上网查询,将查询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作为对投标人提供的截图进行复核的依据,复核结果与投标人提供截图结果不一致的,以复核结果为最终审查依据)
4.5提供符合要求的《廉洁诚信承诺书》;
4.6投标人不属于“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本人及干部亲属(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投资的非上市公司、企业” ;(1.投标人提供与招标人采购人干部职工不存在关联关系的承诺书;2.由招标人在开标前查询确认后,将结果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
4.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投标,提供投标承诺书;
4.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不得分包。不允许挂靠单位投标,一经查证,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5.获取招标文件时携带资料
5.1营业执照
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仅标段一提供);
5.2投标人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本人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经办人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办人身份证;
5.3未因不良行为被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或暂停其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加盖投标人公章);
5.4本章4.4要求的信用截图及4.5要求的书面承诺。
6.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及方式
获取时间:从2022年12月13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1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或网上,招标文件费标段一:200元/份,标段二:300元/份,售后不退。
线上获取方式:在文件发售时间内通过“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门户”通过投标人登陆-半流程业务类型进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新用户需要先完成注册手续,注册完成后即可购买标书。操作步骤请查看投标人操作手册,线上报名系统使用费为每个标段100元。
线上报名费及系统使用费缴费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银行帐号:154073514239
开 户 行:银行呼和浩特市曙光支行
7.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月4日8:30
递交方式: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8.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月4日8:30
开标地点: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综合办公楼三楼评标室。
9.发布媒介
本项招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总公司官网、红云红河集团网站、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门户上发布,别无他处,谨防受骗。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卷烟厂
地 址:乌兰浩特市开发区工业南大路28号
联 系 人:吴工
电 话:0482-8499402
招标代理机构:并辉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 址:兴安盟科右前旗罕山西街盟公-安局东侧斯卡拉4楼南办公区
联 系 人:付工、刘工
电 话:0482-3807100
电子邮件:xambhzb@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