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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公开招商项目招商

   日期:2022-12-09    
核心提示: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广播电视台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

  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广播电视台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 公开招商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 公开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0624-2273262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9248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女士0591-839248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茂涛、廖原13685010315、0591-8760034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五楼509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公开招商公告

为打造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为级网络视听智能基地,经上级批准,同意采用公开招商方式选择运营方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招商项目”)进行运营管理。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单位,现委托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作为招商顾问咨询机构,对本项目的下述内容进行国内公开招商,现欢迎有意向参加的潜在运营方参加本次招商活动。

一、项目概况

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按计划将整体投入融媒体产业园运营,大楼共计21层,面积近31190.56平方米,功能规划为建设集市政府新闻发布厅、数字经济企业、直播电商基地、直播电商MCN机构、网络安全、IP商业配套为一体,通过整合上下游生态,提供产业政策、人才、金融、技术、创意等全方面支撑,共建数字经济发展。

本项目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运营方。运营方可运营1-20层,运营面积共计29626.07平方米。将于2023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

二、招商合作范围及模式

2.1项目内容: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1-20层及停车场运营和管理

2.2运营内容说明

1.招商运营

运营方可以使用1-20层进行招商运营(1-20层面积共计29626.07平方米)。福州广播电视台在与运营方合同签订之日起一次性全部交付使用面积,所有交付使用面积均通过竣工验收、消防验收等审批,运营范围具体描述以合同约定为准。各年度需完成保底运营指标详见招商手册。

2.停车场运营

运营方可运营福州电视中心二期(广电融媒体产业园)停车场车位。运营期限:2023年5月1日-2035年4月30日,运营方可在招商主体提供的两种模式中选择一种模式进行停车场运营,各项运营指标及要求详见招商手册。

2.3运营合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暂定2023年1月1日,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于2023年5月1日至2035年4月30日(共12年)期间进行运营管理,具体内容详见招商手册。

2.4运营方式:

本项目完全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由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单位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运营方,具体如下:

(1)公开招商:由福州广播电视台作为招商主体通过公开招商方式选择运营方,双方签署《运营管理合同》。

(2)招商完成后,运营方具体负责前期投资、建设等工作。前期投入资金(含装修、硬件设备投入等)由运营方自筹,招商主体单位不承担任何费用支出。

(3)运营方全面负责在本项目下的广电融媒体产业园运营及配套设施的管理,并承担在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法律责任,完成双方《运营管理合同》约定的运营管理指标。

(4)若运营管理期间改变或超出重点招商企业允许范围,应征得招商主体单位的书面备案且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改变或超出重点招商企业允许范围。本项目本大楼所有产权归招商主体单位所有,运营方无权将大楼进行各种抵押、担保和出售,否则,招商主体单位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运营方的法律责任。

(5)运营管理期间,如有存在以下负面清单的项目,不得入驻广电融媒体产业园,如有违反,运营方承担所有法律责任,招商主体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负面清单:、省、市有关规定中禁止准入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危化行业的项目、危害安全、生态安全及侵害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娱乐、餐饮(本大厦四楼除外)等项目、被列入法规制度确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市场主体等。(详见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三、运营方准入条件

3.1在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在的企业法人。

3.2与福州广播电视台和其所属各公司无欠款、无违约及无其他不诚信行为等根本性违约记录在案,且与福州广播电视台不存在影响招商公正性的利害关系。

3.3 递交招商意向材料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运营方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运营方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评审现场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评审现场的查询结果为准。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评审现场无法查询运营方信用记录的,以运营方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

3.4运营方的服务要求具体详见“招商需求书”。

四、获取招商材料方式、时间、地点

4.1 获取招商手册材料方式:凡愿意参加本项目招商活动的潜在运营方,请于2022年12月9日起至2022年12月14日止,每天8:30~23:59(北京时间),通过福建省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的“企业注册”入口办理企业免费注册手续。企业注册成功并登入后进入“个人中心”,选择本项目招商公告界面,即可办理购买并下载招商手册材料手续(包括可以下载招商过程中发出的有关澄清、答疑和补充文件)。未购买招商手册材料的潜在运营方,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商活动。招商手册材料每套售价共计人民币 300元,售后不退。

五、递交招商意向材料

5.1 递交招商意向材料截止时间为: 2022年 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招商意向材料恕不接收;

5.2 递交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四楼体项目交易中心;

5.3 招商意向材料:除招商手册第四部分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其余材料可由运营方自定格式提交。

5.4 招商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运营方从企业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在递交招商意向材料的截止时间前一天12:00(北京时间)汇到招商公告规定的招商保证金账户中。

六、其他

6.1 无论最终是否被招商主体单位确定为本项目的运营方,其所提供的招商意向材料均不退还。

6.2 本次招商活动不属于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活动。

6.3 本次招商活动结果无须向未候选的运营方做出任何解释。

6.4 本项目运营方不得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内容转包给第三人,也不得将其承接的全部服务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6.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商手册。

  • 发布招商公告媒介

发布招商公告媒介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福州广播电视台》(福州明珠网)(http://www.zohi.tv/)、《福易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fycbid.cn:8000/)、《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招商公告。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有关此项目之事宜,可按下列方式向招商主体单位及招商顾问咨询机构联系。

招商主体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远洋路1号

邮编: 350001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 0591-83924814

招商顾问咨询机构: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5楼509室

网址:www.fujianbid.com

邮编:350002

联系人:李茂涛、廖原

电话:13685010315、0591-87600347

传真:0591-38872072

电子信箱:412079728@qq.com

招商保证金银行账户:

单位:福州广播电视台

纳税人识别号:12350100489459529Q;

地址,电话:福州市连江南路0号 83636300;

开户行及账号:交通银行福州南门支行,351008110018000592138

特别说明:注明用途为“广电融媒体招商项目保证金”

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6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8597.59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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