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n本采购项目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供电设备项目招标人为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供电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n\n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n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n3.投标人资格要求
\n包件一: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2019年-2021年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n5.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制造商项目授权,授权制造商需提供改装资质(工信部批文以及电源车类公告车型不少于15个)\n6.制造商或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n7.投标物资需提供有工信部专用车辆公告目录,具有3个同类设备的应用业绩证明(合同或中标通知书)。\n8.投标人近三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投标人,不接受其投标。\n9.投标人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n10.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11.投标人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n12.投标人负责发电车、配电车及连接组件的调试和安装,对使用单位免费进行操作维护培训。\n包件二: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制造商或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n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申请单位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2019年-2020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n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n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n5.投标产品需具有有效的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证书;\n6.制造商或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n7. 投标人近三年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期间内,对纳入铁路局“黑名单”管理的单位,不接受其投标。\n8. 投标人及其法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n9. 投标人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n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议价。\n11.投标人不能为联合体,与本项目设计单位无行政隶属关系,或无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利益冲突。\n12.投标人负责配电箱调试和安装,对使用单位免费进行操作维护培训。\n4.诚信要求
\n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n5.招标文件的获取
\n5.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按照国铁集团的要求,“国铁采购平台电子招标采购系统采用CA数字证书进行线上投标,为确保招投标活动的顺利进行,请供应商提前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CA证书请访问国铁采购平台数字证书在线申请系统(https://ca.95306.cn/),供应商注册及操作过程如有问题,请咨询“国铁采购平台”在线客服,咨询电话:010-95306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至18:00时)\n5.2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2-12-09 08:00:00起至2022-12-13 17:00:00止公开出售。报名截止时间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相同。\n本项目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登录“国铁采购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n5.3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开票信息有变更请提前告知财务),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每个项目仅需缴纳一次购买采购文件费用,采购不成功,重新组织时无需再次缴纳)。报价人须将谈判文件购买费在报名之前汇入以下账户(严禁个人账户汇款):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行号:104191015944
报价单位需仔细阅读采购公告及要求,将采购文件购买费汇款至汇信公司指定账户。\n5.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报价无效。\n5.5本项目为线上开标,请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登陆电子招标采购系统,从帮助中心下载用户使用手册及国铁线上投标工具。\n\n
6.投标文件的递交
\n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12-19 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国铁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n6.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铁采购平台将予以拒收。\n6.3签到供应商不足三家,无法解密开标。\n6.4若购买采购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根据《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要求,将在物资年度供应信用评价中扣1分/次(除招标人答疑、补遗时间截止日前以书面形式确认放弃投标外)。\n7.发布公告的媒介
\n本次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仅在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n8.联系方式
\n\n招标人名称\n | \n\n地 址\n | \n\n联系人\n | \n\n联系电话\n | \n
\n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n | \n\n\n | \n\n薛屹\n | \n\n18604714056\n | \n
附件1:采购物资名称和数量\n\n\n\n\n
\n包件\n | \n\n序号\n | \n\n物资编码\n | \n\n品名\n | \n\n型号规格\n | \n\n单位\n | \n\n实际数量\n | \n\n交货时间\n | \n\n交货地点\n | \n\n备注\n | \n
\n1\n | \n\n1\n | \n\n\n | \n\n发电车\n | \n\n1200kw\n | \n\n辆\n | \n\n1\n | \n\n合同签订后15日内\n | \n\n呼和供电段\n | \n\n\n | \n
\n2\n | \n\n\n | \n\n配电车\n | \n\n500KVA\n | \n\n辆\n | \n\n1\n | \n\n\n | \n|||
\n2\n | \n\n1\n | \n\n\n | \n\n配电箱\n | \n\n\n | \n\n台\n | \n\n7\n | \n\n\n |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