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20196
一、公开询比价条件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电建水电基础局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所需的燃油,材料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帕古水库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境内,是尼木玛曲流域的控制性工程。帕古水库建成后正常蓄水位4550m,死水位4514m,总库容1365万m³,多年平均供水量为934万m³,其中:县城及园区供水量为299万m³,农村人畜饮水供水量为49万m³,灌溉直供水量为54万m³,灌溉增供水量为533万m³。
2、采购范围:用于电建水电基础局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所需的燃油采购。
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柴油 | 0# | 吨 |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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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 | -20# | 吨 | 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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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时间:2022年12月30日。
5、交货地点: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尼木县帕古水库工程施工现场。
6、质量要求:
1)标的物须满足GB19147-2016《车用柴油》标准中相关要求,如标准更新按最新标准执行,且确保使用油品设备正常运转。
2)所供柴油满足采购人施工设备在海拔5000米内正常运转。
7、验收方式及要求
1)如出现标的物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销售方全额承担。
2)出现质量异议时将标的物存样送双方共同认可的市级或市级以上监督检验机构进行裁决,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销售方需无条件及时更换,更换过程产生的费用由销售方自行承担,拒绝更换的,采购人不给予验收,并停止所有款项的支付。
4)采购人采用过磅形式进行验收,标的物合理磅差率为 3 ‰,在合理磅差范围内以销售方出厂磅单为准,大于或小于合理磅差的以实际现场过磅量为准。
8、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报价,第一次报价作为最终评比价格。
2)报价单价为综合单价=信息价+固定费用。信息价为:以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2022年11月21日下发的拉萨市成品油销售价格(指定品牌石油)。固定费用为:除去信息价外的所有费用,包括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费、保险费、风险、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及利息等财务费)、利润和税金等标的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以及提供给采购人1台5000升以上且符合相关规定的油罐车使用(车龄在4年以内),司机及维修保养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3)成交后合同单价由固定费用和信息价组成。供应期间:信息价以计划当日西藏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下发的拉萨市成品油销售价格为准(指定品牌石油)。
4)供应期间固定费用不变。
5)因近期燃油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如在供应期间燃油市场价格稳定后,采购人有权与销售方协商下调供应价格或终止合同。
9、供货要求
1)销售方按采购人实际施工图供应,最终结算量以验收合格并经现场签字确认的实际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此次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销售方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采购方提前7天将所需标的物计划报至销售方处,销售方务必在7天内将计划标的物送至交货地点,因标的物配送滞后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由销售方承担。
10、结算方式
1)支付货币即人民币付款。
2)采购人采取电汇方式将材料款支付到销售方开户银行账号内。
3)销售方需提供行业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13%)。
4)付款方式:每月25号办理型号规格、数量等签证手续(双方签认的发货清单)对当期实际进场的标的物数量、金额进行统计,并对统计结果签字确认,销售方根据确认信息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全额、合法、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采购人收到发票后3个月内支付发票金额的95%,发票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直至工程结束后或视情况而定退还。如销售方在履约过程中出现违背询比价文件、报价文件或合同相关条款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根据损失情况在履约保证金扣除对应金额。
5)若因采购人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人延误支付,销售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对采购人提出停止供货要求。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报价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须为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旗下合法子公司。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报价人自2021年至今须具有与本次公开询比价产品相同或相近销售业绩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5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成交通知书)。
4、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被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报价人不得存在违法、违规的情形。
8、报价人须在藏有4年以上燃油供应经验(附供应记录),能应对西藏境内突发事件。
四、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报价者,请于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方可下载采购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公开询比价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
2)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3、对本次公开询比价文件收取标书费用500元/份。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2月1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报价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公开询比价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经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报价人。
3、递交报价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文件递交和开标。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报价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帕古水库工程施工现场。
邮编:858300
联系人:尤先生
电话:17725234565
电子邮箱:614393953@qq.com
八、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
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
电话:022-29362602
2022 年 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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