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E350100010210027101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轨道工程(监理)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闽发改网审交通〔2019〕2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起于福州火车站,经福州老城区、滨海新城、福州长乐机场,至文岭车辆段,线路总长约 62.2km,设站 13 座,预留 2 座设站条件(盖山路站、莲花山站),平均站间距为 5.15km。全线设置一段一场(文岭车辆段、东升停车场),主变电站 3 座,新建控制中心一座。设计时速 140km/h,采用 6 辆编组市域 A 型。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正线及配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停车场、车辆段及滨海新城站等;招标内容包含滨海快线(福州至长乐机场城际铁路工程)正线及配线、联络线、出入段(场)线、停车场及车辆段的轨道工程、铺轨基地建设、疏散平台、声屏障、高架段弱电槽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滨海新城站内部二次结构(含站台板、轨顶风道、土建夹层、楼梯及风阀墙等)等设计文件所含内容的施工监理服务工作。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126369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下浮3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10335084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暂定943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铁路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业绩,业绩中应包含正线轨道工程,等级为 / 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 1 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轨道工程施工监理的总监理工程师业绩,业绩中应包含正线轨道工程,等级为 / 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2月8日09 时00分00秒至2022年12月13日17时00分00秒通过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榕勘测建设工程电子标书生成器V3.3.0.0及以上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月4日10分00分00秒。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200000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1)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2)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1)的方式补足;或③电子银行保函形式。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ttp://www.fzztb.com)、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fzztb.org)、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fzmtr.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邮编:350009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6308310,传真:0591-86308199
联系人:林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C座6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
电话:0591-87538104,传真:/
联系人: 刘先生、蒋永亨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
网址:http://www.fzztb.com
联系电话:0591-8758500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0591-83355860、0591-87598403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