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详见招标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采购人名称:安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人地址 :安国市药华大路17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崔卫东 0312-355253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七一中路307号华侨大厦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宋凯程 0312-2121808
采购预算金额:496500
采购用途 :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安国市城区热源替代项目(二期)设计、监理
2.2项目地点:安国市城区
2.3建设内容:2022年需热源替代改造面积约115809.68㎡,共涉及5个小区及散户片区,共计1036户。
2.4标段划分:
一标段:安国市城区热源替代项目(二期)设计
二标段:安国市城区热源替代项目(二期)监理
2.5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计。
2.6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履行完合同义务止。
2.6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标准及行业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批。
2.2招标范围:一标段: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相关服务;二标段: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项目实施地点 :安国市城区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1)一标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资格。 2)二标段: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拟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财务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信誉要求:通过“信用”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执行信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注:同一投标人只可以选择一个标段进行投标,不可同时投标本项目多个标段。 3.2投标文件的递交:(1)本项目使用全流程电子开评标,使用的电子交易平台是: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形式,且疫情期间,防止人员聚集,投标单位不参与现场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递交使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递交电子文件和电子签到的,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2)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CA,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办理。CA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项目投标。技术支持:4001618186。 注:(1)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2)核验通过后,即可登录(http://121.18.5.222:81/)自主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或未按规定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或投标被否决,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22-12-06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22-12-12
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文件地点: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系统(http://121.18.5.222:81/) 文件售价: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2-26 14:00
开标时间:2022-12-26 14:00
开标地点:安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供货时间:监理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履行完合同义务止。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本项目工程全过程监理(包括设计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满足招标人需求。
传真电话:/
受理质疑电话:0312-2121808
备注:null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及河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