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采购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网上询价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采用网上询价方式对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采购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网上询价项目 进行采购,请已完成注册并有能力响应下述需求的供货商在指定时间内响应需求。
一、项目概述网上询价编号:NMGZFCG-DDJJ-2022-11863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采购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网上询价项目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所属区域:内蒙古自治区本级
预算金额(元):1,276,000.00
网上询价开始时间:2022-12-03 18:07:00
网上询价截止时间:2022-12-07 18:07:00
采购人联系方式:徐鹏 0471-3903873
采购计划备案书/核准书编号:项目流水号[2022]21025号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网上询价)
二、项目要求 (一)报价须知1.所投产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必须按生产厂家承诺的售后服务条款提供各项售后服务。
2.报价应包括对投标产品的运输、安装、售后服务、技术支持、保险、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如项目成交,则成交供应商依据成交确认书在十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协议供货合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指定的地点供货。
4.供应商必须响应所有的询价需求。
(二)答疑与咨询采购人联系方式:徐鹏 0471-3903873
(三)其它1.所投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如已停产,请供货商在备注一栏内写明替代产品型号及详细配置。
2.如果设备型号配置有歧义,请供货商务必在报价前与采购单位联系落实或报价时明确所报设备型号,否则视为废标。
3.供货商在报价时,报价总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不得以低于成本价的方式谋取中标。
三、成交原则1.报价供应商不足三家时,作废标处理。
2.报价供应商满足三家的,报价不同时,以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时,以报价时间最早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3.采购人选择非最低报价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应说明理由,选择理由将在结果公示中进行公示。
四、需求明细序号 | 采购品目 | 数量 | 限价(元) | 单位 | 主要技术参数 | 商品服务 | 名称 | 商品服务单价 | 数量 | 商品服务总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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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LED显示屏及配套设备 | 1 | 1,276,000.00 | 项 |
自定义 : 详见附件;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序号 | 商务项目 | 商务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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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商务要求 | 详见附件 |
采购单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