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康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保康十四五农村公路桥梁新建工程(歇马镇庙坪村沙湾桥)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保康十四五农村公路桥梁新建工程(歇马镇庙坪村沙湾桥)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BKX-202212-FS001
2、采购计划备案号:保采计备【2022】455号
3、项目名称:保康十四五农村公路桥梁新建工程(歇马镇庙坪村沙湾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85.710200(万元)
6、最高限价:385.710200(万元)
7、采购需求:
(1) 建设规模:桥梁全长66米,全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上部结构为3跨20米T梁,下部结构为桩基础肋板桥台,柱式桥墩。
(2)建设地点:保康县歇马镇
(3)招标范围:“保康十四五农村公路桥梁新建工程(歇马镇庙坪村沙湾桥)”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以及竣工后有关修复工程的全部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18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有关规定及划分标准,供应商必须提供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班子要求:①拟任项目经理: 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注册专业为公路专业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②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③其他管理人员“四大员”: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须具备有效的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④拟派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四大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4日至2022年12月09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网上
3、方式:
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可通过登录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203180223512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203180223513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康县城关镇环城路政务服务中心(市民之家)四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 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7)落实《湖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实施方案》(鄂财采发[2020]5号)合同融资政策。上述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康县农村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保康县城关镇河西新路250号 联系方式:137976829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金丽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 城关镇清溪路90号 联系方式:158710266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但军花 电 话:15871026667
2、注意事项:
(1)供应商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安全证书(CA 锁)登录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203180223514
(2)凡有意参加磋商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需随时关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3、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保康县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http://47.111.115.168:10011/#/inde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