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广 热搜: 电厂  电网  铁路  发电  核电  内蒙古  辅机  风电  钢球  斗轮机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机械车位项目招标(JSXC2022

   日期:2022-11-01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机械车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

项目概况: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机械车位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2214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XC2022-G-001

项目名称: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机械车位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万圆整(¥1800000.00)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收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90天内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具体根据采购单位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类,明细表中含升降横移类机械式停车设备)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类,明细表中为机械式停车设备的安装、维修);若为新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提供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型式试验报告。

2)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工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101日至2022年1108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确认函,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2296439417、3064437102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 QQ:3048755361、895706745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四、投标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2年112214: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文件解密

投标开始后,已参加网上报名并成功递交(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须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通过CA证书完成响应文件的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和质疑: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

1)询问: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进行询问,代理机构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予以解答。

2)质疑: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就委托授权范围内的事项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与质疑事项有关的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联系人:宋羽、钱志林   

电话:0512-68660989    

2、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电话:(0512)68616651。

3、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须持“苏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应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配合场所工作人员依次进行体温检测。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要求为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址:苏州姑苏区解放东路488号

联系人:陆巍

电 话:15862313001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1号世纪金融大厦907室

联系人:宋羽、钱志林

电 话:0512-68660989

江苏协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01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需求概况
采购预算
(万元)
预计采购月份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
1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有法庭接入新大楼配电房电缆工程 电缆敷设,电缆管排布、道路破碎等 300 2022-09
2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机械车位项目 计划采购2层升降式停车设备110个 180 2022-09
3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大楼改扩建工程标识标牌项目 车位划线,楼宇标识标牌等制作安装 120 2022-09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08月22日

chinabidding.c
 
 
更多>同类招标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授权书  |  认证审核  |  银行汇款  |  信用评价  |  服务说明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银行汇款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12017752号-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