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电子邮箱)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4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B2022-ZB-2382-1
项目名称: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97,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1,997,1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997,1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疾控中心实验室设施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997,100.00 | 1,997,1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天内交货完毕、安装调试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基础设施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3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4投标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1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层(电子邮箱)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8会议室
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8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5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获取文件时须在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内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电子版资料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请将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发至52563[email protected],[email protected]�的方式命名。
3、各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新城区案板街18号
联系方式:1779135518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招标二部
联系方式:029-884812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薛珊、熊磊
电话:029-88481271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