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电网2022年第二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758)
南方电网2022年第二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758),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南方电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广州
一、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南方电网2022年第二批无人机设备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
1.2.招标编号:0002200000090758
1.3.招标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5.招标分类:专项
1.6.项目类别:服务
1.7.资金来源:已落实
1.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9.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南方电网公司2022年第二批无人机及相关附件框架采购项目,依据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全网无人机设备由南网通航公司负责开展寻源采购,采购结果最终将应用发布于南网商城一级专区,用于南网范围内各单位电商化采购。
2.2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标的
概算金额(万元)
最大中标数量
标包号
标包名称
标包金额(万元)
工期
最高限价(万元)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保证金(元)
1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
400
本项目最大中标包数为5个
1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
400
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详见报价明细表
不收取
不收取
2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
500
1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
500
3
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
550
1
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
550
4
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
700
1
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
700
5
放线四旋翼无人机
200
1
放线四旋翼无人机
200
6
载物无人机
300
1
载物无人机
300
7
清洗无人机
150
1
清洗无人机
150
8
大型植保机
150
1
大型植保机
150
9
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
250
1
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
250
10
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
300
1
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
300
11
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
800
1
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
800
12
通航带电作业绝缘工器具
500
1
通航带点作业绝缘工器具
500
13
通航器材其他配件(航空标识牌设施)
530
1
通航器材其他配件(航空标识牌设施)
530
14
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
500
1
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
500
15
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
200
1
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
200
16
通道动态识别前端分析模块
200
1
通道动态识别前端分析模块
200
17
北斗系列产品
130
1
北斗系列产品
130
18
数据处理工作站
1000
1
数据处理工作站
1000
19
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
300
1
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
300
20
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
200
1
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
200
21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
300
1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
300
22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
200
1
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
200
23
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
300
1
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
300
24
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
200
1
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
200
25
多线激光雷达吊舱
300
1
多线激光雷达吊舱
300
26
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
200
1
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
200
27
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
150
1
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
150
注:一、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估金额,最终以实际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发生的采购金额为准。招标人对本项目预估采购金额不作任何承诺,框架协议结束时的最终实际采购金额与预估金额可能存在一定偏差:
(1)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无实际需求。
(2)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因实际需求仅为单一项目不能拆分导致采购金额存在偏差。
(3)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人因产品技术升级、停产等因素,导致中标人无法按合同约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时,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以不高于原产品中标价,在满足原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前提下,提供新型号的升级产品。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4)协议有效期内,若中标人提供的中标产品在市场公布的官方指导价,因促销、优惠活动等因素,导致中标产品的官方指导价低于中标价格,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中标产品调整降价后的官方指导价与原合同中的结算原则签订补充合同,并按补充合同的价格进行采购。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5)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行业、公司等因素,导致技术标准更新的情况,招标人有权与中标人协商,按照新的技术标准执行合同。若招标人与中标人无法达成一致,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并可保留追究因中标人无法供货产生影响的权利。
(6)协议有效期内,若出现受、行业、公司等政策或其他限制因素影响,导致标的无法继续进行分配,须终止采购活动的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框架协议。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的分配情况进行公开。请在知悉并接受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
1.框架招标结果生效时间,本招标采购结果有效期为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或上批次框架有效期结束之日(以后到为准)起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2.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必须充分认识和无条件承担上述风险,对于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出现履约及其他问题,将依法追究中标人责任。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实行处罚:
(1)在框架招标有效期内,中标人放弃中标(分配)资格的,或无法履行交货要求等规定的,招标人有权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处理。
(2)中标人出现拒签合同、质量不合格等违约情况或中标人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并按照《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扣分处理。
3.当所有中标人均无法满足供货要求放弃中标资格的,招标人有权提前终止本次框架招标结果,并同时启动新一轮框架招标。
4.潜在供应商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5.中标单位的投标单价乘以实际需求数量得出订单合同的金额。
三、投标报价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价:①设备投标价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的无人机设备采购价,包含技术规范书中《单套设备供货范围一览表》所有物品及相应服务,但不包含其他原厂收费选配附件。②投标价原则上须≤投标人承诺的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设备官方指导价或电网系统内同型号历史采购公允价。官方指导价或电网系统内同型号历史采购公允价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投标价须同时满足≤最高限价。若投标报价低于最高限价85%,投标人须提供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须充分说明费用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否则将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作否决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投标人必须按照南方电网公司要求,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上 完成供应商登记。
2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
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集成商。(标的11、标的17、标的18、标的25不适用)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所投标的物必需的场所、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并提供具备上述能力承诺函;
本项目投标人若为集成商,应具备自行组织生产所投标的物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并提供具备上述能力承诺函,应具有核心组件制造商提供的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或其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4
投标人须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应证书。
5
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6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 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7
若投标人在南方电网公司范围内出现过相关重大问题,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在投标前必须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的验证并恢复投标资格(暂停和恢复投标资格以网、省 公司正式发文为准)。
8
根据《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修订)》,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9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关于本单位营业执照信息、发起人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分支机构信息、变更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股权变更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内容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截标前 30 天内网站自动生成的 PDF 文件的打印版)。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从“信用”网站查询的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记录应为投标截止前30天内“信用”网站截图及下载信用报告。(注意:截图及信用报告两者须同时提供,缺一不可,否则将作否决投标处理!)。
10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关 联 标 的/标包
1
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2项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作为支撑材料。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放线四旋翼无人机,载物无人机,清洗无人机,大型植保机,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通航带电作业绝缘工器具,通航器材其他配件(航空标识牌设施),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通道动态识别前端分析模块,北斗系列产品,数据处理工作站,多线激光雷达吊舱,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
2
近3年(投标截止日期前36个月)具有不少于5项供货业绩,供货业绩需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格式提供业绩证明表,并需附上供货合同关键内容页面或中标通知书作为支撑材料。
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
3
投标人须提供经第三方出具的合格的成套设备或相关核心零部件(设备主体)检测或试验报告。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放线四旋翼无人机,载物无人机,清洗无人机,大型植保机,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北斗系列产品,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多线激光雷达吊舱,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
4
须提供拟投标产品(技术规范书涉及的物资设备)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或相关承诺。
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放线四旋翼无人机,载物无人机,清洗无人机,大型植保机,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通航带电作业绝缘工器具,通航器材其他配件(航空标识牌设施),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通道动态识别前端分析模块,北斗系列产品,数据处理工作站,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多线激光雷达吊舱,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
5
具备北斗知识产权。(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需提供证明文件)。
北斗系列产品
6
投标人须具备通用航空企业经营许可证。
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
7
具有拟投标产品的商标注册证。
智能图像监控枪机C,激光异物清除装置A,激光异物清除装置B,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多线激光雷达吊舱,无人机跌落保护装置,智能图像监控球机A,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A,多旋翼可见光无人机B,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A,多旋翼红外可见光一体化无人机B,放线四旋翼无人机,载物无人机,清洗无人机,大型植保机,无人机中型智能电池充电柜,无人机小型智能电池充电柜,电力无人直升机激光雷达巡检系统,通航带电作业绝缘工器具,通航器材其他配件(航空标识牌设施),无人机户外辅助应急电源,无人机自动起降装置,通道动态识别前端分析模块,北斗系列产品,数据处理工作站,智能图像监控云台A
8
投标人选用的产品应通过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依据工信部、国反恐办相关规定开展的检测,并提供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检测合格的证明文件
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A,固定式无人机主动防御系统B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招标投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1月0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08日12时00分00秒,在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下载招标文件。
按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招标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招标项目所属省级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供应商登记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1,再转0)。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4008100100转3。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本项目不再发出纸质版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不接受除上述方式外的其他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报价文件递交份数与方式
5.1.1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
5.1.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制作、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5.1.3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与报价文件均以标包为单位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安排:
5.2.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11月01日17时00分00秒至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00秒。
5.2.2递交方式:通过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以此为准。
5.2.3截标/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8日09时00分00秒。
逾期递交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
5.2.4开标地点:南方电网公司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发布媒介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及南方电网供应链统一服务平台(http://www.bidding.csg.cn/)。
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7.1逾期递交的。
7.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
7.3如有投标保证金要求,且投标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
7.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
7.5投标人未按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上传、加密等的。
八、监督部门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监督投诉机构名称: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风控法规部;监督投诉机构邮箱:dice81@163.com。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方电网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袁工
电 话:4008100100转2
招标代理机构: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78号
联 系 人: 梁工
电 话: 4008100100转2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任寅寅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南方电网供应链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