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MCGAK(2022)第66号
项目名称: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05,914.5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105,914.5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105,914.5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工程施工 | 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105,914.51 | 2,105,914.51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11-15 00:00:00至2022-02-15 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岚皋县城至工业园区道路照明工程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3)、本次磋商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5)、供应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近六个月任何一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或免缴纳证明)。(7)、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02日 至 2022年11月0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安康市)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01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须知:使用捆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报名确认:投标人须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在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小区西门35幢6楼601室进行报名确认,代理机构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确认或未在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方式,不提供纸质投标文件,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5、电子投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CA锁(数字认证证书)办理流程可参照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011503301161
2、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是。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岚皋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岚皋县河滨大道17号
联系方式:邱先生133 0915 40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兴科明珠小区西门35幢6楼601室
联系方式:党工 15091449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党工
电话:15091449771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