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编号:POWERCHINA-0116- 220262
电建水电十六局中开高速公路沥青采购项目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性环氧沥青采购项目
公开询比价文件
采购单位:水电十六局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
招标机构: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二○二二年十一月
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16-220262
一、招标条件
受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的(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水性环氧沥青1批,采购的物资资金使用业主支付的工程款,确保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二、招标范围
1、招标物资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性环氧沥青 | / | 吨 | 424.62 |
|
注:1、招标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买方调价或断供。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3、供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卸车由卖方负责。
4、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水性环氧沥青防水粘结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
1 | 外观 | / | 黑色或褐色均匀液体,无明显颗粒 | |
2 | 蒸发残留物含量 | % | ≥43 | |
3 | 黏度(C40℃,4mm) | s | 5~50 | |
4 | 比重(20℃) | g/c㎡ | 实测 | |
5 | PH值(10%水溶液) | / | 7~1l | |
6 | 柔韧性(-20℃士2℃) | / | 无裂纹 | |
7 | 耐热性(160C生2℃) | / | 不流淌,不滑动 | |
8 | 不透水性 | / | 0.3MPa,30min不渗水 | |
9 | 复合性剪切强度 | 25℃ | MPa | ≥0.50 |
40℃ | ≥0.35 | |||
10 | 复合件拉拨强度 | 25℃ | ≥0.40 | |
40℃ | ≥0.3 | |||
11 | 附着力拉拔强度 | 25℃ | ≥1.20 | |
40℃ | ≥0.70 | |||
12 | 抗冻性(-20℃) | / | 20次不开裂 | |
13 | 耐腐制性 | 耐碱(20℃) | d | Ca(OH)2 中浸泡15d 无异常 |
耐盐水(20℃) | d | 3%盐水中浸泡15d异常 | ||
14 | 干燥性(25℃,日光照) | 表干 | h | ≤3 |
实干 | ≤10 | |||
15 | 抗硌破及渗水 | / | 重锤(500g .300mm 高)自曲下落后,不穿孔,不渗水 |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
合格的报价人应是满足资质要求的生产制造企业或代理商,都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财务实力、技术服务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报价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
3、报价人必须持有有效期内的经营许可证书(许可范围包含水性环氧沥青)并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报价人应具有水性环氧沥青的供货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具有水性环氧沥青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2019年9月至今)单项供货合同金额100万元及以上的不少于2个,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附业绩材料证明,合同数量及总金额清晰可见)。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不接受在电建集团处罚期内的报价人。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报价人参与本次投标(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为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报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6、所提供的产品应能完全满足该项目技术要求。
7、报价人应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
8、报价人必须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注册,通过电建股份公司或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审查并成为电建股份公司或电建水电十六局合格供应商后才具备报价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询价的合格报价人可自北京时间2022年11月1日至2022年11月4日15:00期间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报名,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报价。询价文件为中文电子版,发售价格为每套人民币0元。五、报价
五、报价
报价文件于2022年11月7日15:00点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传。报价文件(签字盖章pdf扫描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压缩后上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和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上发布。
七、询价方式
1、本次询价采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公开询比价。
2、报价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不承担报价人在报价过程中的任何责任,并不保证最低价中标。
3、由采购机构组织内部开标。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
理部
联 系 人:袁工13155975675
采购机构: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201室
联 系 人:苏工 18659300796
八、监督机构
投诉部门: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投诉电话:0591-87855172
2022年11月1日
采购询比价报价函
询价单编号:POWERCHINA-0116-220262
报价人:
根据我公司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需要,拟采水性环氧沥青1批,为遵循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在电建集采平台中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请你公司根据要求报价,并提供详细的报价说明,务必保证报价的准确性。
一、采购清单
序号 | 物资名称 | 品种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性环氧沥青 | / | 吨 | 424.62 |
|
注:1、招标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买方调价或断供。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详见询比价公告。
三、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性环氧沥青交货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费用、产品的损耗、生产加工费、图纸设计费、生产图纸费、误差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装车费、卸车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及中山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2、结算周期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并以抽检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3、卖方在买方现场验收货物合格后,到买方处办理《材料结算单》。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25日对账结算日,卖方持《材料结算单》,并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结算收款手续。在卖方提供了经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买方收到当月业主计量工程款后,买方30天内将90%货款以转账或使用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产品等(买方贴息)非现金方式支付卖方,截留5%货款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无息支付,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下一期结算款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无息支付,。
5、最后一期结算货款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期结算后9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四、计量方法及验收:
1、卖方货物到指定地点后办理交接手续,买方按规范标准和技术规格书要求进行外观验收及抽样检验,每批次随货物提供材质证明书、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一式三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盖生产厂质检专用章。
2、每批水性环氧沥青与相应的“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文件” 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一一对应。否则,买方有权拒绝收货。
3、现场外观检验时:如发现下列情形:水性环氧沥青损坏、腐蚀、不符合本合同中规定品牌、质量标准、规范、附件不齐,买方拒收并由卖方退出现场,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性能(质量)检测:每批水性环氧沥青到达工地后,买方或工程监理单位按水性环氧沥青试验检测规范的频次要求或当地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水性环氧沥青检测频次要求抽取样品,并送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或当地高速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机构进行外委试验检测。买方或工程监理单位外委试验检测中需进行破坏性检测的产品样本由卖方免费无偿提供。
4.1以现场监理见证取样送检的检测结果为准,如果检验不合格买方将该批货物原地封存,并以电话或书面方式通知卖方,卖方必须在接到电话或书面通知24小时内到场作处理。同时,卖方必须在七天以内及时补充合格产品到工地现场,补充品的检测费仍由卖方负责。
4.2卖方若对买方外委托检测结果存在异议,由买、卖及监理三方共同对该批次产品抽取样品,并送当地省级高速公路质量监督部门的检测机构或其指定的检测机构进行最终仲裁检测,检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卖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卖方承担。
4.3为了更好地控制产品质量,可能会出现加大抽检频率的现象,超出规定的检测频率后,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是合格的,则样品的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抽检产品的结果不合格,则样品和检测费用都由卖方承担。
4.4专利产品水性环氧沥青或特殊水性环氧沥青:涉及专利技术的水性环氧沥青或特殊水性环氧沥青的还应同时满足专利技术标准和特殊要求。
5、水性环氧沥青数量验收:货到工地后,由买方授权人员按照本合同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及其备注说明规定的计量单位对水性环氧沥青的数量进行清点计量和签认交货数量。材料结算数量以买方现场验收签认数量为依据,经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并以抽检合格的数量为准。
5.1数量异议应在货到工地后及时提出,卖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24小时到现场处理。
6、水性环氧沥青在安装后并且在整个工程移交前,若出现质量问题时,所有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报价要求:
1、报价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询价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有效投标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投标总价。
投标报价的依据和要求:
(1)报价人根据市场价及结合自身情况确定投标报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费用、产品的损耗、生产加工费、图纸设计费、生产图纸费、误差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装车费、卸车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及中山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卖方不得以材料价格上涨停供,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
(2)询价文件所提供的采购数量为估算量,仅作为此次询价及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实际供应数量与采购数量的差异不作为对报价人投标报价有影响的因素。
2、报价人必须按附件的报价表、各分项报价表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合价及其他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当分项价与总价不符时,以分项价为准。投标报价如有优惠条件,优惠条件要在响应文件中体现。
3、报价货币人民币,报价有效期90天。
4、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对每一种货物只允许一个报价。
5、对于各报价人为完成采购项目设备材料所必需却没有单独列项和报价的服务工作内容以及必需配合使用的工具、设备租赁使用等的费用,以及为完成本合同责任与义务所需的其他所需费用等,采购人均视为已包含在报价函响应报价总价中。
六、到货时间:以买方通知为准。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的《材料需求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内将材料运抵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施工现场指定地点,并在买方通知其终止材料供应时结束材料的供应。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将按本合同 “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并由卖方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七、到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卖方需提供移动加油车在现场对指定机械设备进行加油,移动加油车上的加油设备必须装有符合标准并通过率定的流量计,数量以双方现场签字确认的加油量为准。
八、报价时间:本次采用电建集采平台进行询价,该报价单作为后续合同谈判的主要依据,上述报价资料请在2022年11月7日北京时间15:00时前将报价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在线填报金额必须与附件扫描件报价单金额一致(注:系统在线填报是以万元为单位,金额不一致将予废标),逾期系统将不予受理。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
理部
联 系 人:袁工13155975675
采购机构: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管理部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201室
联 系 人:苏工 18659300796
2022年11月1日
合同及附件
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水性环氧沥青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编号:
买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买方)
地 址:
联系人:李工(手机:18250464379 QQ号:466783173 微信号:同手机号))
卖方:XX(以下简称卖方)
地 址:XX
联系人:XX(手机:XX QQ号:XX微信号:XX)
企业规模:XX企业
买方因施工需要向卖方购买水性环氧沥青(详见价格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协议如下,共同遵守。
1、产品品种、数量、品牌及单价:
名称 | 规格型号 | 生产 厂家 | 数量(吨) | 基准价(含税,元) | 固定增减额(含税,元) | 税率(%) | 综合交货单价(含税,元) | 综合交货总价(含税,元) | 备注 |
水性环氧沥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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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4.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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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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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含税合同价款 | 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 元) | ||||||||
税额 | 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 元) | ||||||||
含税合同价款 | 人民币(大写);xxxxxx元整(¥ 元) |
注:1、招标数量为预计用量,最终数量以实际交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卖方不得以采购数量的增加、减少、原材料涨价等原因而要求买方调价或断供。
2、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
3、供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卸车由卖方负责。
2、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水性环氧沥青防水粘结层技术要求
序号 | 项目 | 单位 | 技术要求 | |
1 | 外观 | / | 黑色或褐色均匀液体,无明显颗粒 | |
2 | 蒸发残留物含量 | % | ≥43 | |
3 | 黏度(C40℃,4mm) | s | 5~50 | |
4 | 比重(20℃) | g/c㎡ | 实测 | |
5 | PH值(10%水溶液) | / | 7~1l | |
6 | 柔韧性(-20℃士2℃) | / | 无裂纹 | |
7 | 耐热性(160C生2℃) | / | 不流淌,不滑动 | |
8 | 不透水性 | / | 0.3MPa,30min不渗水 | |
9 | 复合性剪切强度 | 25℃ | MPa | ≥0.50 |
40℃ | ≥0.35 | |||
10 | 复合件拉拨强度 | 25℃ | ≥0.40 | |
40℃ | ≥0.3 | |||
11 | 附着力拉拔强度 | 25℃ | ≥1.20 | |
40℃ | ≥0.70 | |||
12 | 抗冻性(-20℃) | / | 20次不开裂 | |
13 | 耐腐制性 | 耐碱(20℃) | d | Ca(OH)2 中浸泡15d 无异常 |
耐盐水(20℃) | d | 3%盐水中浸泡15d异常 | ||
14 | 干燥性(25℃,日光照) | 表干 | h | ≤3 |
实干 | ≤10 | |||
15 | 抗硌破及渗水 | / | 重锤(500g .300mm 高)自曲下落后,不穿孔,不渗水 |
3、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卖方所供水性环氧沥青因质量缺陷问题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卖方承担。
4、供货时间、地点、数量:
4.1、供货时间:合同签订后至买方通知结束,具体供货时间以买方提供的月/批次材料计划表中所列交货期限为准。如果卖方没有按时交货,将按本合同第十一款“违约责任”承担责任,并由卖方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若卖方不按供货通知的要求,擅以买方通知自提前发货,提前到达现场,则买方可以不提供场地存放,并拒绝收货。
4.2、供货地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指定施工现场。
4.3、供货数量:按买方的材料计划表中所需规格及数量按时组织供货,若有调整,为准。卖方不得以供应过程中水性环氧沥青数量的增加或减少对买方断供或调高单价、变更索赔。
4.4、卖方应保证货物的供应,正常情况下,卖方接到买方货物计划表后,卖方保证按计划表内的供应时间将货物运至买方施工现场。若卖方供货不能满足买方需求,买方有权另行采购,产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运输:
5.1、运输方式:由卖方确定,并经得买方同意。
5.2、交货验收前和车辆返程途中的所有风险由卖方承担,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后由卖方负责卸货。若同一车货,卸在同项目不同地点,卖方应按买方要求将货物送达指定卸货地点。
5.3若卖方代表或驾驶员不听从买方人员对运输车辆的指挥,买方有权拒收此批次水性环氧沥青。
5.4、车辆装载按车辆载重为准,不得超载,否则后果自负。
5.5、运料途中涉及交通运输、道路安全等方面的一切问题由卖方自行负责;卖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和损失卖方自行负责;运输车辆进入买方施工范围内的街道、便道等遇相关纠纷由买方协助卖方协调处理。
5.6、卖方在货物运输中必须满足买方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在运输中应覆盖,防止遗洒污染环境。卸车时应轻卸轻放,避免扬尘;对于超长超高材料在运输过程中,应悬挂安全警示标志;其他与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要求符合和行业的法律法规。若卖方违反上述约定而造成买方损失,卖方应赔偿买方的损失或违约金。
5.7、运输中及货物所有权转移前所发生的一切人员及财产的安全责任、风险及费用由卖方承担。
6、计量方法:
在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过磅,计量结算时,按双方签字确认的数量并且是买方检测合格的数量作为当月水性环氧沥青数量结算依据。卖方不得向买方提出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
7、知识产权
7.1、合同材料或其中的技术资料涉及知识产权的,卖方保证买方免于受到任何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
7.2、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处理在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承担因此产生的费用以及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8、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8.1、质量要求验收标准按本合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执行。
8.2、货物进场卸货前买方应对卖方发货单上的数量、品种和规格生产厂家、质量检验报告的内容与实际货物是否一致进行验证,买方的验证不免除卖方的责任。
8.3、如买方要求对所提供的货物取样封存,则买卖双方在发货(交货)时共同抽取试样,由买卖双方共同签封后保存3个月。买方未提出共同抽样、签封的,视为买方自动委托生产厂家抽样、签封,生产厂家化验室按相应标准、规范(如有最新标准,则按最新标准)进行取样、封存,封存样作为仲裁检验依据。如买方对货物有异议时,在经卖方确认后,把签封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认可的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由此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卖方承担。
8.4、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货物由于卖方原因造成的损坏、淋雨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买方拒收,由卖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9、结算及付款方式:
1、水性环氧沥青交货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费用、产品的损耗、生产加工费、图纸设计费、生产图纸费、误差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装车费、卸车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及中山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2、结算周期以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以买卖双方签字确认的收货清单,并以抽检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数量。
3、卖方在买方现场验收货物合格后,到买方处办理《材料结算单》。
4、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每月25日对账结算日,卖方持《材料结算单》,并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办理结算收款手续。在卖方提供了经买方财务部门认可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在买方收到当月业主计量工程款后,买方30天内将90%货款以转账或使用承兑汇票和供应链金融产品等(买方贴息)非现金方式支付卖方,截留5%货款为履约保证金,待合同履约完后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无息支付,剩余的5%为质量保证金在下一期结算款时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无息支付。
5、最后一期结算货款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期结算后90天内,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支付。
9.6、关于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要求:
9.6.1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前,卖方应向买方开具合法合规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并由买方财务人员查验无误或认证成功,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否则,买方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因卖方开具的发票不规范、不合法或涉嫌虚开发票引起税务问题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并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9.6.2因卖方开具发票不及时给买方造成无法及时认证、抵扣发票等情形的,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但不免除卖方继续按照买方要求开具合法合规发票的义务。
9.6.3卖方向买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卖方必须确保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货物、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相一致。因发票票面信息有误导致发票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的,卖方需依法向买方重新开具发票,同时卖方需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9.6.4卖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必要时,买方需协助卖方提供开票所需资料。
9.6.5卖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买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买方名称: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项目经理部
买方统一社会代码:91350000158141268N
买方住所:广东省中山市得能西路12号电建
单位名称: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电话:0591-87812209
开户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9.6.6卖方若采取分批交货的,卖方应在每批货物到货当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0、违约责任:
10.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可抗力包括战争、地震、洪灾等自然灾害),无论何种原因,卖方应按买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供应。若卖方未按买方的供货计划保质保量按时足量供应,每逾期一天交货,卖方同意每天向买方支付逾期违约金人民币5000元;若逾期超过5天,卖方应向买方交纳违约金,违约金为该批次货物总量价款的20%;另买方有权通过其它渠道另行采购,所增加的材料采购成本差额部份由卖方承担;若因此并造成买方停工待料或影响买方工程进度的,所增加的各项费用及工期延误由卖方承担。同时买方有权终止此合同,买方保留其它损失的追索权。
10.2若卖方所供的货物因质量问题给买方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一切损失及赔偿费用由卖方承担。
10.3由于质量、计量、品牌、规格型号等原因造成买方对该批货物拒收、退换、索赔等责任及损失皆由卖方承担。如部分或全部退货的,卖方应将退货部分相应货款以合同规定的同类货币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
10.4本合同签订后或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买方对卖方业绩追踪考核后确认不合格;或产品质量经送检检测结果不合格以及卖方供货不及时而影响施工进度时,除追索卖方给买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外,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10.5由于因卖方以上等因素造成的合同终止,以及卖方单方面无故终止合同,买方有权没收卖方质保金与未结算货款。
10.6如果买方对同厂家材料上涨或下跌的价格以及供货时间不能接受的,买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另行选择供应商供应货物。
10.7卖方在收到买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7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卖方已接受买方的索赔要求。买方有权从应付给卖方的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卖方追偿。
11、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将该争议提交厦门仲裁委员会按提交时该委员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决性的,对双方具有约束力。提交仲裁时,双方同意仲裁开庭地点设在福州。相关法律文书(含仲裁法律文书)的送交以邮件快速专递邮送本合同记载的对方当事人约定送达地址(该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及仲裁委员会),自邮件快速专递投寄三天后即视为送达。
买方约定送达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82号
卖方约定送达地址:
12、其它约定:
12.1卖方若改变合同中指定开户银行、账号时,应提前10天书面通知买方,并得到买方书面答复。
12.2供货单只能由买、卖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其它人员的签收买方一概不予认可,买方有权拒绝付款。
12.3 买方月(或批次)材料计划以书面形式或通过本合同约定的双方联系人的QQ号、微信号告知材料供货计划。
12.4货物运输车辆在买方工地验收前和返还路途中,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以及在运输、装卸等过程中造成买方或其他第三人人身、财产损害的,卖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12.4本合同内容经双方同意变更的,如果变更的内容涉及到采购货物品种、价款等增值税普通发票记载项目发生变化的,则卖方应当根据现行财税法规作废、重开、补开、红字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在此过程中买、卖双方需履行各自的协助义务。
12.5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条款如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条款为准。
12.6本合同一式陆份,买方执肆份、卖方执贰份,本合同所有条款经买卖双方共同协商均无任何疑义;本合同在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买 方: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营业部 帐 号:35001002406050005873 电 话:0591-87812209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卖 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廉政责任书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以下简称买方)与承包人(以下简称卖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第一条 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二)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买方的义务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卖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卖方报销任何应由买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二)买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卖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卖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三)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卖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四)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买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五)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卖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卖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第三条 卖方义务
(一)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二)卖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买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买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买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卖方不得为买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买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卖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卖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买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买方建议上级给予卖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 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买方或买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卖方或卖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第六条 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第七条 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签署后生效。
买方: 卖方: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报价文件格式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6-220262
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中开高速公路LM工程项目经理部
水性环氧沥青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一.投标书(格式)
水利水电第十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询比价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元(大写)元(小写)的投标总报价,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在询比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90天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
3.无投标保证金。
4.如我方中标:
4.1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未能或拒绝签订合同,你单位有权另选中标单位,我方愿意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4.2我方承诺按照询比价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
5.我们理解并接受贵单位不一定接受我们的投标报价,同时也理解并接受你单位没有对落标单位给予解释的义务和不负担我们的任何投标费用。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竞标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竞标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竞标响应文件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审查资料
1. 投标响应人基本情况及证书复印件
基本情况
竞标响应人名称 |
| |||||||
生产厂家/ 代理商 |
| 所属集团 |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 |||||
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
传 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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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厂家 基本情况 (代理商 参加竞标的 无须填写) | 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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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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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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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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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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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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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代理商 基本情况 (生产厂家 参加竞标的 无须填写) | 年销售能力 |
| 职工人数 |
| ||||
月度最大 供应能力 |
| 仓储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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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资产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负债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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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收入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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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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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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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 |||||
近3年 净利润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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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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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资产负债率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年份 |
| 金额 |
| |||||
经营范围: | ||||||||
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2.符合资格条件的业绩汇总表
2.1生产厂家(生产厂家投标时填写)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型号 | 数量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2.2代理商(代理商投标时填写)
序号 | 名称 | 项目业主 | 型号 | 数量 | 执行年份及情况 |
1 |
|
|
|
|
|
2 |
|
|
|
|
|
3 |
|
|
|
|
|
…… |
|
|
|
|
|
注:1.表格可扩展、修改并增加内容。
2.附业绩合同证明文件。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四、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资料
1.投标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响应人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3.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4. 投标响应人具有招标产品的供货能力证明或说明
5.售后服务承诺
6.代理商投标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6.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2生产厂家的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产品检验证书复印件
6.3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7.投标响应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8、检测报告(附件)
五、报价一览表
报价单位名称:
我方已充分理解贵方的xxxx招标文件内容,现按下表内容进行报价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到工地交货单价(元/吨) | 税率(%) | 含税综合交货单价(元/吨)
| 综合交货总价(含税,元)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水性环氧沥青 |
| 吨 | 424.62 |
|
|
|
|
|
|
| 合计 |
|
| 424.62 |
|
|
|
|
|
|
注: 1、水性环氧沥青交货单价(结算单价)为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了原材料费用、产品的损耗、生产加工费、图纸设计费、生产图纸费、误差费、损耗、手续费、检验费、包装费、采保费、运杂费、保险费、财务费、装车费、卸车费、风险费、售后服务费、装卸费、税费(一票制方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本项目采用简易计税)等卖方在供应过程中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和拟获得的利润,并考虑了及中山市等相关政策影响,合理报价应承担的风险、义务与责任。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买方承担以外,其它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若合同执行期间税率发生变化,不含税综合单价不调整,含税综合单价按新规定税率执行,因税率变化造成税额变化导致合同总价变化的,双方应当认可并执行。
投标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