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餐饮服务 (项目编号:TCZB-2022-C-102)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B-2022-C-102
项目名称:餐饮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1万元
最高限价:78.1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单位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单位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单位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2022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响应文件开启当日响应文件开启时间之前“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到 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方式:为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减少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期间采购活动,我公司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网上报名:①公司名称+报名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至tjtiancheng@163.com邮箱(邮件主题为:xx公司报名信息),并致电报名负责人获取报名登记表。②报名登记表填写完成后,扫描加盖公章后与报名材料一同回传至tjtiancheng@163.com;③电汇支付文件费用;④报名登记表信息无误及文件费用到账后,统一发送文件电子版。报名材料:报名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经办人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3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机关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绿荫西路17号
联系方式:022-69116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505
联系方式:022-599597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白雪
电 话:022-59959718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市天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