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电子实训室建设、机械加工技术专业设备、智能家具设备)(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01882022000176
项目名称:教学专用仪器采购项目(电子实训室建设、机械加工技术专业设备、智能家具设备)(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提供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如果发现虚假承诺,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人应提交的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处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2年12月20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投标文件
开标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采购项目情况:1、采购计划文号:51018822210200001846[2022]00360。 2、本次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包一26万元。最高限价:包一26万元。3、采购品目编号和名称:A033412 ;实验室建设。二、监督管理部门:四川天府新区财政金融局;联系电话:028-61889702;地址:天府新区宁波路377号中铁卓越中心17楼。三、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四、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的重大违法记录的标准和范围: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五、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包一履约保证金按合同金额的5%收取。履约保证金说明:1.交款方式:供应商自主选择以保函、支票、汇票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2.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3.退还方式及时间:在履行完合同约定的全部义务且无任何违约情形的,投标人向采购单位书面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在收到投标人书面申请10日内,原路径向投标人退还履约保证金。4.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中标供应商损失。 六、其他补充事宜(如有):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四川天府新区职业学校
地址:成都市天府新区华阳街道富民路一段223号
联系方式:028-6302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595号4栋5楼503号
联系方式:028-81058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顾老师
电话:028-81058218
中正恒天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