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比 价 公 告
因电建水电基础局长治高新区起步区西环路(北环街-高新大道)市政道路工程水泥稳定碎石采购项目需要,我司拟采用询比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2年12月05日10时00分(星期一)10时00分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20182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水泥稳定碎石 | 水泥剂量为4-5% | m³ | 259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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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本次询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询价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询价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询价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询比价为整体采购,询比价响应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询价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中标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询价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询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予以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地点:长治西环路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现场
4、质量标准:
4.1水泥稳定碎石材料要求
水泥可用32.5或42.5普通硅酸盐等满足规范指标的水泥,所用水泥初凝时间应大于3h,终凝时间应大于6h小于10h。水泥稳定集料的水泥为4-5%,当达不到强度要求时应调整级配,水泥剂量在3%-5.5%之间调整,最大剂量不应超过6%。水泥贮存期超过3个月或受潮,应进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碎石宜采用各种硬质岩石或砾石加工成的碎石。水泥稳定碎石级配范围参照下表
水泥稳定级配碎石推荐级配范围表(骨架密实型)
方孔筛(mm) | 通过各筛孔的质量百分率(%) | |
机动车道基层(C-B-2) | 非机动车道基层(C-C-2) | |
37.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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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 | - | 100 |
26.5 | - | 100~90 |
19 | 100 | 87~73 |
16 | 93~88 | 82~65 |
13.2 | 86~76 | 75~58 |
9.5 | 72~59 | 66~47 |
4.75 | 45~35 | 50~30 |
2.36 | 31~22 | 36~19 |
1.18 | 22~13 | 26~12 |
0.6 | 15~8 | 19~8 |
0.3 | 10~5 | 14.5~5 |
0.15 | 7~3 | 10~3 |
0.075 | 5~2 | 7~2 |
4.2 报价人的产品应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买方ISO14001环境体系要求,不能对施工环境造成污染;同时,该货物还应该符合甲方ISO45001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不能对接触货物的有关人员及竣工后的使用人员的健康造成危害。
4.3 若质量标准发生变动,则按最新标准文件执行。
5、响应人的资质要求:
5.1 注册要求:报价人需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应是在境内(含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2 营业范围要求:有建筑材料的销售资质,出售的商品符合询价文件规格要求,质量满足质量标准。
5.3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要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
5.4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5.6被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6、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到平台),营业执照复印件、原材料(水泥、碎石、砂)检测报告1份、报价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均加盖公章鲜章)。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需申请为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方能在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7、报价有效期:60 天。
8、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
9、支付和结算方式:
9.1 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实际到货签收日为准)。供方按询价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次月5日双方根据签字的单据进行对账,准确无误后,供方向询价人提供真实有效的(3%)增值税专用发票,询价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采用银行转账/银行承兑/中企云链/电建融信等付款方式将本次货款转入供方指定账户。询价人在收到发票前有权拒绝付款并顺延付款时间。若询价人以银行承兑/中企云链/电建融信等付款方式支付货款,报价人提前贴现,贴现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9.2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0、验收:卖方根据买方物资需求数量分批次送货,卖方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卖方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11、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由卖方承担。
12、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询价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3、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3.1 询价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2 询价通知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3.3 评比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函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13.4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询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询价文件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响应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者,请于2022年12月2日10时00分前(北京时间)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询比价文件。
2)有意参与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及购买询比价文件缴费凭证后方可下载询比价文件:
- 购买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 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比价项目购买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售后不退提供发票或收据)。支付询比价文件费采用平台在线支付(标书费注明长治西环路标书费)。
四、报价时间规定
1、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0时00分
2、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10时00分
3、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日10时00分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水电基础局四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潞洲区西环路市政道路项目经理部
邮 编:046000
联 系 人:李杨军
电 话:15051992372
电子邮箱:1443634260@qq.com
六、监督机构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2-29362106,举报电话:022-29362663
2022年 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