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掇刀区交通安全设施(二期)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高新区·掇刀区交通安全设施(二期)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271802111105 >2022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YGC-2022-S4-060
2、采购计划备案号:掇财采计[2022]530号
3、项目名称:高新区·掇刀区交通安全设施(二期)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247(万元)
6、最高限价:247(万元)
7、采购需求:
在龙井大道与科荟路、官堰湖路与捡秋路、官堰湖路与交通大道、官堰湖路与白云大道等交叉路口安装交通安全设施,具体采购内容见采购清单。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将项目移交至交警部门。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1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在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足三年按公司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发布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网上证明材料;
6.3如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注: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关行业特殊情况的,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支机构名义参与投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0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271802111106 3、方式: 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dd.hbncp.com.cn),供应商在此网站完成主体机构注册,登录网站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电子版的招标文件、上传招标响应文件等一系列操作。 4、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02日18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271802111107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发〔2022〕12 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和省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给予评审优惠。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荆门市掇刀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荆门市掇刀区掇刀街道双泉社区居委会四楼 联系方式:0724-60738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元建设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荆门市漳河新区天山路1号国华汇金中心A座12楼 联系方式:0724-6066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工 电 话:0724-6066088
办理网上主体机构注册及电子签章相关事宜可拨打电话400-112-9919或咨询客服(QQ:2670975061或2372645290)。
2.公告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掇刀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271802111107。
3.“政采贷”线上申请渠道:登陆掇刀区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http://218.200.85.85:9999/duodao)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