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邀请公告
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首市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吉首市人民法院院内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吉首市人民法院院内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22]004121号
3、采购代理编号:ZPCS-2022-016
4、采购项目预算:125.917830万元
t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详见磋商文件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行业
6、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详见磋商文件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t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二、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采购项目预算(万元) |
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01 |
院内道路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 |
详见采购需求及工程量清单 |
1 |
125.917830 |
否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2年11月23日8时00分~2022年11月29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地点:登录《·湖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磋商文件或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使用CA登录)→点击“供应商/供应商/竞买方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磋商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
备注: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采购文件,但供应商须登陆《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投标人请登录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在“服务导航”菜单查看 《账号注册操作指南》 并按相应要求进行办理的信息注册,方可项目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等。
3、各投标供应商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开标六室 ;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 12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湘西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吉首市吉凤街道州行政中心政务服务大楼)开标六室 ;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及《湘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xxz.gov.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贾若
2、电话: 15200778606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吉首市人民法院
(2)地 址:吉首市人民法院乾州金坪路
(3)联系人: 贾若
(4)邮 编: 4161000
(5)电 话: 15200778606
(6)电子邮箱: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采购代理机构:湘西自治州正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地 址:吉首市乾州街道世纪大道小溪桥安置区
(3)联 系 人:李 蓉、彭益
(4)联系方式:13787906356、16607430088
(5)项目联系人:;李 蓉(采购代理机构)
(6)联 系方 式:13787906356
备注:为加强疫情防控,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凡进入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员必须服从交易中心现场防疫统一管理,按湘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执行,因疫情防控原因影响正常投标的,责任由各潜在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