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某部储存作业区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QSCSY-W1011
项目名称:某部储存作业区人员信息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4.7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4.7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 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控制价 | |
1 | 数据库服务器 | 台 | 1 | 合同签订后60天 | 铁岭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 94.76万 | |
2 | 分控终端电脑 | 台 | 1 | ||||
3 | 分控显示器 | 台 | 1 | ||||
4 | 音箱 | 对 | 1 | ||||
5 | 硬盘录像机 | 台 | 2 | ||||
6 | 网络摄像机 | 台 | 10 | ||||
7 | 摄像机支架 | 台 | 10 | ||||
8 | 防爆型墙体振动探测器 | 个 | 30 | ||||
9 | 防爆门磁开关 | 对 | 15 | ||||
10 | 防爆温湿度传感器 | 台 | 2 | ||||
11 | 数据采集器 | 台 | 15 | ||||
12 | 串口服务器 | 台 | 15 | ||||
13 | 采集驱动控制软件模块 | 套 | 30 | ||||
14 | 通信主机 | 台 | 1 | ||||
15 | EPS状态采集器 | 台 | 1 | ||||
16 | EPS状态监测软件模块 | 套 | 1 | ||||
17 | 防爆配电箱 | 个 | 15 | ||||
18 | 供电电源 | 个 | 15 | ||||
19 | 集成接线排 | 个 | 15 | ||||
20 | 电源插座 | 个 | 17 | ||||
21 | 接入交换机 | 台 | 10 | ||||
22 | 汇聚交换机 | 台 | 1 | ||||
23 | 硬盘 | 块 | 10 | ||||
24 | 防雷模块 | 个 | 10 | ||||
25 | 线缆标识桩 | 个 | 50 | ||||
26 | PDU电源 | 个 | 1 | ||||
27 | 小型漏电断路器 | 个 | 15 | ||||
28 | EPS电源(防爆壳体) | 台 | 1 | ||||
29 | 储存作业区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 套 | 1 | ||||
30 | 系统集成费用 | 项 | 1 |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软件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4.本项目确定1家中标人。 |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至2022年11月28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方式:现场领取或邮件报名领取
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3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1室(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电话拨打不通、遇到歧视性、不公正待遇,可拨打监督联系电话,联系人:杨助理,联系电话:024-28866626,1532624028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辽宁省
联系方式:李熙,024-288953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绥化东街2号,沈阳招标中心有限公司514室
联系方式:刘全盛、王子维,024-22503578 024-225035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子维
电 话: 024-22503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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