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左海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左海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HWZB(GK)202210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欢霞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09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大道620号鑫苑A区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先生158590734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姜欢霞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二层206单元
一、采购项目内容
- 投标邀请
本公司受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对左海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的下述货物、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FJHWZB(GK)20221023
2、招标货物名称:详见《招标项目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2年11月19日至2022年11月25日] (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招标文件购买地址: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纸质版或电子版),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22年12月9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6、开标时间:[2022年12月9日] [上午9:0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7、询问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8、投标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时限及提交的书面质疑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供应商须知相关要求执行。
9、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补充),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将通过以下媒介发布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A、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0、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须办理报名手续:购买纸质招标文件的须到公司办理报名手续;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电子文档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相关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发送本公司电子信箱。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
1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名称 | 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秀山路索高广场1号楼206单元 |
邮编 | 350001 | |||
帐户信息 | 开户名:福建泓武招标有限公司 | |||
开户行:广发银行福州分行 | ||||
账 号:9550880213790600280 | ||||
项目负责人信息 | 姓名 | 姜欢霞 | 电话 | 0591-87509888 |
电子信箱 | fjhongwu@163.com | 传真 | 0591-87956826 | |
采购单位 | 福州海峡置业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陈先生15859073487 |
附:招标项目一览表
招 标 项 目 一 览 表
合同包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 | 合同最高限价(万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参数要求 |
1 | 左海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采购项目 | 2年 | 590 | 10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注:
1、投标供应商须按合同包投标,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投标供应商应以包括货物所涉及的有关项目的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主副食品采购、人工、管理、退换货、运输、验收、风险等,以及所有根据合同或其它原因应由供应商支付的税金和其它应缴的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额外的费用。
3、中标供应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4、投标人所报下浮率不少于标准下浮率,本项目标准下浮率为15%,且所报下浮率以1%的整数倍为单位下浮(例如16%、17%、18%),否则投标被否决。
二、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09: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资格标准:
凡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所述货物、服务的境内独立法人企业(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3)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无需提供);
(5)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近六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B、相关机构出具的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凭据,提供投标人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C、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需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D、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承诺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
(8)特定资格条件: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投标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9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