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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2-11-1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项目概况

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29日 17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LW-AK-CG-202229

项目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836,511.4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836,511.4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836,511.4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环境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1,836,511.42 1,836,511.4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财政部民政部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5)《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7)《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8)《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宁陕县筒车湾集镇及许家城村环境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登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合法组织登记证书、自然人只须提交身份证);(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本公司所在地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清单);(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0年或2021年任意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开标前6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应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齐全有效,且无在建工程;(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通过“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记录网页截图为准);(9)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参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式样见磋商文件格式)?;(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4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29日 17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线上提交

开标地点:安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5开标室(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购买须知:1、使用捆绑陕西省交易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2、投标供应商需在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营业执照、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附经办人联系方式及邮箱)[email protected],并及时告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待审核确认无误后代理机构通过邮箱向供应商发送磋商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缴费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否则无法完成后续流程;3、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4、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及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须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签章、加密、递交及开标时解密等相关招投标事宜。开标前,供应商需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开标时,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进行远程解密,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对待;5、电子竞争性招标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6、请各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陕县筒车湾镇

地址:陕西省宁陕县筒车湾镇筒车湾街道

联系方式:0915-696124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香溪社区香溪路80号

联系方式:155915596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晨

电话:15591559688

陕西利维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7日


相关附件:
采购清单.pdf
竞争性磋商公告.docx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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