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热成像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Z2022-291
项目名称: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热成像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7.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是否为核心产品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
1 | 热成像仪 | 是 | 台 | 1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供货完毕,完成培训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7日 至2022年11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220房间(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方式:投标人在上述期间内将供应商信息发送至lngczbgs220@163.com,注明邮件主题为所报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电话、开具发票信息,并附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无需提交其他材料,投标人可现场获取或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8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第八会议室(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性质:财政资金,政府采购。
(2)本项目的具体招标内容和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要求、需求规定为准。
(3)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4)本项目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的规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的规定。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相关文件的规定。
(5)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被“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8)收款信息:
开户行:农行沈阳和平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06135601040003330
(9)监督举报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纪委
电话:024-86501111-7203、7208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北大街123号
联系方式:刘助理,024-86501111-71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徐雨桐024-23382836、024-2337232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雨桐
电 话: 024-23382836、024-23372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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