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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

   日期:2022-11-15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见附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PCGD22C500FG152F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169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类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制定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包括员工管理制度、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室内外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会议服务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物业红线范围内的公共区域 24 小时公共秩序维护,包括安全监控、门岗值勤验证、大楼巡逻等。负责本物业红线范围内的交通秩序、车辆停放的管理,做到建立出入登记制度、规范停放、保障安全。负责本物业红线范围内的室内外公共区域、办公区域的清洁保洁。负责本物业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运行和管理,包括电梯、供配电、消防系统、照明系统的日常维护、运行及管理。 协助处理突发事件及其它管理服务事项。确保各项工作安全和有效地运行,要求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管理经验的物业公司承担大楼和其他物业的服务工作。

按采购文件要求

12个月,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按采购文件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十二个月。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可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集中采购机构于报价截止日当天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本次采购活动。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至2022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见附件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02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预算金额:1695万元;包1为899万元,包2为796万元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

供应商可登陆我中心网站供应商报名系统(http://gpcgd.gd.gov.cn/page_enter.html)进行供应商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该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后即为报名成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广州市番禺区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盛泰路336号        

联系方式:020-3462234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62791656/62791678/83186835/831868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燕

电 话:  020-62791656/62791678/83186835/83186862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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