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受某单位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象山食堂新增电缆安装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象山食堂新增电缆安装工程
项目编号:2022-JL10-G1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莫女士、林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某单位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桂林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莫女士、林先生 电 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某单位
代理机构联系人:监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73-7251175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桂林市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食堂新增电缆安装工程已按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单位,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象山食堂新增电缆安装工程采购,其主要用于B8学员食堂及E10生活服务中心厨房操作间用电;建筑物外沿原有电缆排管沟敷设,建筑物内沿原有桥架敷设。
2.2建设地点:广西桂林市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人民币594992.90元,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1)电气部分:原9#压器出线柜9AA4出线开关为MCCB-250A/3P/1个,更改为MCCB-630A/3P/1 个。低压配电箱2台;(2)0.4kV线路敷设低压电缆ZC-YJV-0.6/lkV-4x240+1*120mm2长度约102m;低压电缆ZC-YJV-O.6/lkV-4x185mm2长度约607m(电缆长度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金属防火桥架 CT-100*100长度约10m;(3)低压土建部分:沿原有电缆排管沟敷设电缆保护管lxCPVC-φ110长度约507m(电缆排管 最终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具体详见工程类清单。
2.6其他: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信誉要求:(1)2019年1月1日起在信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行政处罚信息中无较大数额罚款;(3)在军队采购网中未被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和供应商暂停名单;(4)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项目经理无不良行为、黑名单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函与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不一致,以评审时工作人员现场进行相关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4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5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
3.6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7其他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及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为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各成员不得复用;(2)在最近三年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严重不良行为。
3.8承诺遵守和军队有关法律及保密要求(提供保密承诺书)。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1月15日至2022年11月21日(09:0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通过邮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指定邮箱(tygbccy01@163.com),邮件主题按“项目编号+单位名称+授权代表姓名+联系电话”,招标单位在收到证明材料后一个工作日内告知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需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审核通过同时将证明材料邮寄到招标单位(具体地址邮件通知,不接受到付快件)。
5.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3.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3.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电话、联系邮箱)(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3.3非外资、港澳台背景企业的书面声明(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3.4投标人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3.5信用查询截图(失信被执行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行政处罚信息)及军队采购网查询截图(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
5.3.6保密承诺书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3.7招标文件领取登记表原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5.4招标文件售价: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资料不齐全者不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对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桂林市(具体地址邮件通知)。
6.2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不可拟派高风险或中风险地区人员参与投标。投标授权代表为7天内未离开桂林市且无涉疫县旅居史的桂林本地人员,或7天内无涉疫地级市旅居史的外地人员,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桂林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投标授权代表为7天内有涉疫县旅居史的桂林本地人员,或7天内有涉疫地级市旅居史的外地人员,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桂林3天2检核酸阴性证明。若投标人授权代表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导致无法按时递交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某单位
地 址:广西桂林市
联 系 人:莫女士、林先生
电 话:0773-7251199、0773-7251137
监督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773-7251175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9.4992900 万元(人民币)
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