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ZD2022-ZB-2314-001
项目名称: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3,56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43,56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43,561,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疗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43,561,000.00 | 43,56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平利县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开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开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3.2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和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投标;3.3投标人为经销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投标人为制造厂家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并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3.4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6需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14日 至 2022年11月18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6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开标地点:安康市汉滨区香溪路8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5第四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1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3 《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 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 号)。 1.4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2、购买须知:使用捆绑省电子化平台的CA锁登录电子电子化平台,通过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端进入,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投标信息。缴费确认:投标人须在文件发售时间内将网上投标成功回执单、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无误后按要求进行缴费确认,确认完毕后方可下载采购文件。未完成网上投标成功的或未经采购代理公司缴费确认或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未在平台上下载采购文件的,无法完成后续流程。 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电子化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招标项目投标指南》。文件技术支持:4009280095、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购买采购文件后,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平利县医院
地址: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48号
联系方式:0915-84121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八楼
联系方式:029-884979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凯、程燕
电话:029-8849791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