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标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5-220162
一、竞标条件
受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标方式采购水电十五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所用商品混凝土,采用统招、分签、分付的原则,合同签订由材料所需的施工项目部负责并执行,材料款支付使用工程建设资金。
二、项目概况、竞标范围
1、项目概况
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主要工程任务是向郑州东部区域和开封市城区供水,一期工程利用20号分水口门通过加大供水规模分别向郑州东部规划新建九龙水厂和开封市现状水厂、规划新建水厂和柳池(调蓄)供水;二期工程通过改造十八里河退水闸增加分水口门分别向郑州东部规划新建水厂和开封市现状水厂及规划水厂供水。
本标段工程输水管道共26.1km。其中北环路段设置阀井14座,沉井2座,镇墩52个,共需要商品混凝土11279m3。工程规模为Ⅲ等。现资金已到位,具备竞标采购条件。
项目地址: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南官庄社区水电十五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2、竞标范围: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施工所用商品混凝土。
3、采购数量及规格型号: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交货时间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商品混凝土 | C15 | m³ | 2022年11月 -2023年8月 | 4003 | 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南官庄社区水电十五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 垫层、沉井回填 |
商品混凝土 | C25 | m³ | 5722 | 镇墩、阀室、支座、沉井盖板及盖梁、预制井盖及井圈 | ||
商品混凝土 | C30 | m³ | 1554 | 沉井井壁、底板、封底 | ||
合 计 | m3 |
| 112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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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竞标数量为估算数量,仅作为竞标的依据。最终结算以工程需要经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品种和数量为准,若因采购人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竞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竞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单价不变,竞标响应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4、交货时间:(约2022年11月-2023年8月),与采购人工程施工时间匹配,采购人各时段所需混凝土规格、数量将提前1天通知供货人。供货时间和规格调整的,供货人不得拒绝供货,可就相关损失提出赔偿。
5、竞标响应人以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第4期《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同规格商品混凝泥土价格为基准按照优惠比例进行下调。
5.1价格计算公式:结算综合单价=结算当月信息价*(1+固定优惠下调率)。
结算当月信息价为开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版的《开封市工程造价信息》当期同规格商品混凝土信息价。
5.2、固定费用为固定优惠下调率:指竞标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的实际情况及本竞标项目特点竞标时在信息价基础上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包含了运杂费、税金、利润、装运费、保险费用、为“-”值。合同执行期,固定费用为固定价,合同执行期不予调整。如遇冬防期混凝土价格大幅变动,合同结算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导致竞标响应人无法履约,双方另行商议计价方式,签订补充协议。
5.3综合单价包含拌混凝土原材料、拌制费,生产成本、税金、合理利润、保险费、运输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包括货物出厂前所需进行的试验、检验费用;抗冻、抗渗、早强等措施费另行报价和计价;泵送费等信息价已经包含费用,实际供货过程未采用,则结算价格相应扣除;信息价未包含费用按竞标响应人报价及行业惯例进行增加。
综合交货单价为含税价,供方提供正规有效增值税专用发票。
5.4本次竞标实行限价,竞标人固定优惠下调率不得少于6%。若本次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6、交货地点: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南官庄社区水电十五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施工现场。
7、技术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7.1竞标响应人应对所提供货物的质量负责,由于工艺或材料的问题而导致货物的任何缺陷,竞标响应人对此负责。竞标响应人保证提供的全部货物符合标准,其质量、规格和性能满足及项目所在地规范和标准要求,与合同约定、标书、产品及质量说明书要求相符,并保证货物具备符合要求的质量合格认证,货物的运输符合和行业通行的规范和技术条件。
7.2竞标响应人保证其所采用的材料符合以下标准:
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和《白色硅酸盐水泥》GB2015-2017的规定。
细集料:应符合《建设用砂》GB/T14684-2011的规定。
粗集料:碎石、卵石应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14685-2011的规定,重矿渣应符合YB/T4178-2008的规定,轻集料应符合GB/T17431.1-2010的规定。粗集料的最大粒径不宜大于砌块最小壁或肋厚度的2/3,且不大于35mm。
掺合料:粉煤灰应符合GB/T1596-2017的规定,矿渣粉应符合GB/T18046-2017的规定。
外加剂:应符合GB8076-2008或JC/T2477-2018的规定。
拌合水:混凝土拌合水应符合JGJ63-2015的规定。
7.3竞标响应人保证所供商品混凝土达到《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规定的等级标准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21)的要求,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应满足《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及其他规范标准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7.4商品混凝土配合比
7.4.1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满足本工程的设计要求及相关规范和现行标准中规定,具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强度、耐久性、良好的施工和易性及适宜的塌落度标注,同时混凝土拌合物必须拌和均匀,颜色一致,不得有离析和泌水现象。
7.4.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执行JGJ55-2011《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的有关规定,优选材料并进行试配;混凝土拌合物要严格控制水灰比和水泥含量,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必须符合《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及有关行业和地方标准,商品混凝土实验结果评定以《预拌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T50107-2010为准。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7.5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从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28】日计算,总期限【12】个月。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竞标响应人负责。质保期内的质量缺陷通知、索赔以书面函件为准。
7.5.1竞标响应人所使用的砂石骨料、水泥、粉煤灰、外加剂等全部原材料,必须坚持三证(合格证、材质证、准用证)齐全,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送至具备认证资格的实验室检测合格或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竞标响应人负责按有关规范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商品混凝土原材料(砂石骨料、水泥、外加剂、粉煤灰等)检验合格试验报告,原材料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按规定的抽检批次数量足额提供。提供的检验试验报告必须是具备认证资格的实验室出具的报告。
7.5.2同时竞标响应人所使用的原材料及外加剂等造成环境污染超过规定标准的,竞标响应人承担因此给工程造成的全部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7.5.3混凝土的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以及现行标准GB/T50107-2010的规定。若相关规范更新按最新规范执行。
7.5.4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要求。商品混凝土的塌落度应满足设计要求及合同中的约定。
7.5.5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要求
商品混凝土的含气量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及施工工艺的要求,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中的相关条款规定。
7.5.6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要求。商品混凝土拌合物氯化物的含量必须符合GB50164-2015标准规定及相应规范的规定。
7.5.7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的规定。地下工程为预防混泥土碱集料反应的Ⅱ级工程,用于工程桩的商品混凝土必须满足相应规范的规定(含骨料活性、水泥的碱含量等);同时向采购人提交商品混凝土碱集料反应报告。
7.5.8商品混凝土的出罐温度控制在5~28℃之间。
7.5.9商品混凝土初凝时间和终凝时间。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的规定。在施工过程中,要满足采购人在混凝土供应通知单上提出的具体要求。
7.5.10泵送混凝土的要求。泵送混凝土应保证混凝土泵的连续工作,受料斗内应有足够的混凝土,泵送间歇不宜超过15min,在施工过程中,保证混凝土浇筑不间断。
7.6供应时间和供应方量的要求。
商品混凝土供应,按采购人提出的时间和当天方量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现场抽取供方提供的混凝土,每100m3抽取一组标准养护试块(不足100m3仍按100m3计抽取试块),每次取样不少于2组,一组进行标准养护,一组现场同施工条件养护,并符合GB/T50107-2010《混凝土强度的检验评定标准》,按标准GB/T14902-2012进行标准养生,做抗压检验。供方随第一车混凝土提供原材料检验报告,混凝土配合比报告。
7.7质量保证期:一年。
三、竞标响应人资格要求
竞标响应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竞标响应人必须为生产厂家,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具备规定相应经营资质。
2、竞标响应人在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且签订的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等能够证明其中标额或合同额的证明文件,一份中标通知书所属的多份合同总额为1个合同);应具有负责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为了确保混凝土施工质量要求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最大直线距离不得超过20公里。
4、竞标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能提供本2019年至今近3年通过审计的反映本单位经营状况的财务表。
5、本次竞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6、竞标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7、竞标响应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具有开具含3%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8、竞标响应人如有不良行为记录,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四、竞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竞标的竞标响应人,请于2022年11月17日上午10:00时以前(北京时间)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台(http://ec.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购买竞标文件的经办人身份证和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购买本竞标文件的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下载竞标文件。
3、竞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元)。支付竞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或转账方式,售后不退。收款账户同竞标保证金。
4、竞标保证金:本次竞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贰万元整(人民币20000.00元),在线收取,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在竞标截止时间之前以银行转账形式转入以下账户。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收款户名: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收款单位账号:0299 0008 1610 858
开户行:招商银行西安白沙路支行
行 号:3087 9101 1217
(备注栏请写明: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部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竞标保证金)
五、竞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标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2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竞标响应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投标管家递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
(1)本次采购将通过集采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全程在线开展,竞标响应人须提前办理电子钥匙用于在线开展,请各竞标响应人登陆集采平台服务中心或咨询客服,了解集采平台操作和电子钥匙办理的具体事宜,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在线竞标,因操作流程失误造成的竞标失败将由竞标响应人自行承担后果。
集采平台客服电话:4006274006
电子钥匙办理客服电话:010-56032365
(2)各竞标响应人须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使用电子钥匙进行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和在线投递。请各竞标响应人充分考虑文件大小、网络速度的影响并预留充足的时间,逾期将无法提交(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在线投递建议至少提前12小时完成)。
(3)各竞标响应人须在线上开标结束后,将纸质版竞标响应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一本)以邮寄的方式寄给采购人,邮寄地址为:河南省开封市龙亭区南官庄社区水电十五局郑开同城东部供水工程项目部,收件人:郭艳辉,联系电话:15229706067。
(4)各竞标响应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录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进行在线签到,在线签到的截止时间同电子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未进行在线签到的竞标响应人将无法进行后续竞标流程(为保证签到环节顺利完成,建议提前1小时完成在线签到)。
(5)竞标截止时间后,各竞标响应人须使用电子钥匙登陆集采平台投标管家客户端对竞标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
(6)电子竞标响应文件的加密、提交、解密及签到等流程须各竞标响应人在线进行操作。
(7)逾期在线投递的竞标响应文件,集采平台将无法接受。
2、竞标截止时间及标书邮寄地点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竞标文件的潜在竞标响应人。
3、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集采平台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成交人(或入围供应商)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合格供应商,因竞标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竞标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竞标响应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竞标响应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竞标响应人递交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当竞标响应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竞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竞标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竞标响应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标公告在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边家村水文巷1号秦海大厦1楼
邮编:710068
联系人:李耀 18066562300
项目技术联系人:安志刚 13323981232
项目联系人:郭艳辉 15229706067
九、监督机构
陕西省水电工程物资有限公司党务纪检部
监督电话:李梅029-88666194
水电建设集团十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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