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2022年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免费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H2022-N-C-025
项目名称:2022年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总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玖万叁仟叁佰元整(¥3493300.00)
采购需求:
(1)采用臭氧、颗粒物激光扫描雷达、微型空气站、无人机环境数据监测系统、颗粒物走航及巡查取证服务车、VOCs及常规六参数综合走航监测车、大气环境监测指挥平台等服务设备等为苏州市高新区加强O3和PM2.5协同管控提供服务; (2)组建专家团队,利用监测设备和软件平台,并整合现有空气环境乡镇站、社区站监测数据,掌握苏州高新区臭氧和颗粒物污染来源,分析污染源变化情况。优先控制臭氧和颗粒物污染源类别和重点管控区域,开展溯源排查工作,查找管控措施不到位的点位,精细化管理,滚动排查解决散、乱、污问题,明确异常污染源点位和具体的整改管控措施,实现臭氧和PM2.5浓度有效削减; (3)针对污染天气加强分析研判,提前明确具体应对管控措施,并找出造成臭氧和PM2.5升高的固定源,及时排查,精准施控,靶向治理。对应对管控效果进行核实评估,及时优化调整管控措施; (4)开展空气环境质量的分析研判,分析现状和演变趋势,研究明确针对性的措施,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持,提高科学治气、精准治气水平,持续有效改善空气质量,完成PM2.5浓度改善、优良天数比率改善等省定考核目标,确保我区空气质量稳步提高。
实施范围:市区大气污染重点管控区域。
项目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7日至2022年11月14日;
2.地点: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自行获取;
3.方式:
3.1供应商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3.2申领CA证书:详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3.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4采购文件获取:供应商需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采购文件页面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磋商时间截止前加密并上传。
3.6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招文采购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3.7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电话:13914088964;客服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4)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3064437102。
4.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泷路】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成交公告亦是刊登在此媒体,敬请各供应商注意。
3.针对中小企业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和《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苏财购〔2022〕16号)的有关规定。
4.根据和省市疫情防控有关具体部署,请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各方主体,实时关注苏州疫情防控的有关信息和通知通告,须持“健康码”绿码及符合防疫要求的“行程卡”进入开评标场所。如系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到苏州后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采取一定的观察等方面措施,符合条件后方可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参加政府采购相关活动。
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政策要求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地 址:苏州高新区科普路58号科技大厦
联 系 人:袁晨
电 话:0512-687511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运路248-3号三楼(西门A区)
联 系 人:王嵘、刘国臣
电 话:0512-68083666*6405、6408
江苏仁合中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7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单位2022年度(第14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万元) | 预计采购时间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2022年PM2.5和臭氧协同管控项目 | (1)建设臭氧、颗粒物等激光雷达扫描设备各一套、微型空气站35套,开展无人机、走航车(VOCs综合等七参数和积尘)等,打造大气监测网络,结合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溯源,提出整改建议并跟踪结果,形成走航报告。(2)组建专家团队,利用监测设备和软件平台,整合现有乡镇站点,分析污染源变化,明确异常点位和整改管控措施。(3)污染天气分析研判,提前预警,给出应对措施,适时优化调整,评估管控效果。(4)对空气质量进行日分析和预判并发布预测和管控建议,跟踪管控落实情况,形成空气质量分析日报、周边、月报和年报。(5)派驻不少于6名的固定专业人员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6)每天实时反馈发现问题并形成清单,跟踪整改情况,定期做好台账记录,形成工作日报和总结。(7)通过对臭氧和PM2.5的协同管控,实现高新区空气质量的改善,并在全市排名有所提升。 | 349.3300 | 2022年10月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虎丘)生态环境局
2022年0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