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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广安区大龙镇战斗村至干埝村沿线乡村振兴文化元素打造项目竞争性磋商

   日期:2022-11-07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广安区大龙镇战斗村至干埝村沿线乡村振兴文化元素打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

项目概况

广安区大龙镇战斗村至干埝村沿线乡村振兴文化元素打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18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6022022000203

项目名称:广安区大龙镇战斗村至干埝村沿线乡村振兴文化元素打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12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证明书(法人代表投标时提供);(2)①在响应文件中作出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10年内(若供应商成立不足10年的,承诺期限为成立之日起至今)无行贿、无其它犯罪记录的承诺;②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的,则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查询结果与承诺函具有同等效力。注:①供应商采用提供承诺函方式响应的,其内容必须符合上述第1款的要求,否则将视为无效承诺;②如供应商未提供有效承诺函,且未在响应文件中书面载明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信息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3)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7日2022年11月14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华尚主题酒店对面)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龙城名都1幢负1层1号(华尚主题酒店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操作指南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采购一体化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采购一体化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登录采购一体化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采购一体化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400服务电话:4001600900

CA及签章服务: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一、本次采购预算为2120000,最高限价:2014000元。二、本项目已进行政府采购需求论证。三、监督部门:广安市广安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243023。四、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五、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注: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来自相关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公布了本土感染者的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供应商来广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注: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应做好疫情防控,主动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扫场所码,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工作,来自相关地级市(直辖市、省会城市所在区)公布了本土感染者的人员还须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外地供应商来广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

地址:广安市广安区大龙镇黄龙大道88号

联系方式:186826066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广安市广安区建南路12号1幢负二层1号

联系方式:1528108295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位管理员

电话:15281082959

中鸿腾达建设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07日


相关附件:
采购需求(11.07).pdf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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