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运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CH2022-Y-C-022-001
项目名称:“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运营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总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柒拾万元整
人民币(小写):¥700000.00元
最高限价:无。
釆购需求:
1、微信公众号方面:
(1)供应商需安排专业人员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官方微信订阅号“金鸡湖商务区发布”的内容采集、编发工作,实现工作日期间,每周编发4次,每次1条。
(2)合作期内,供应商提供重大稿件加推服务,全年最多24次,每次1条。
(3)供应商需为提升微信内容质量,提供相关策划顾问并执行,共计12次。
(4)供应商需根据采购单位的工作特殊性、专业性,策划并执行2次微信线上活动(含活动所需奖品采购,奖品金额不超过2.5万元)。
(5)根据采购人重点工作的宣传需求,在采购人提供精简版文案后,由成交供应商设计、制作相关工作类长图文或宣传海报,共计8次(其中长图文3次,节日海报5次)。
(6)合作期间,供应商建立备稿机制、三审制度、响应机制、日常维护制度等,确保甲方顺利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同时,保障信息播出安全。
2、微信视频号方面:
供应商需负责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视频号的日常维护工作:
(1)工作内容:在采购人提供“金鸡湖商务区发布”微信视频号的待发布内容后,供应商根据采购人要求及时响应,并提供三审、发布、视频号日常维护服务,确保信息播出安全。
(2)发布频次:每两周至少发布1次,每次1条,全年不超过50条;此外,合作期间,还需提供全年10次、每次1条的加推服务。
3、拟投入人员配备要求
(1)专职政务编辑:至少2名,学历:本项目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
专职政务编辑人员具备2年及以上新闻或政务类编辑岗位工作经验,其中1名专职政务编辑人员需派驻于采购人所在地办公,如采购人对投入人员的专业编辑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不予认可,供应商需及时更换不合格人员,更换后的人员需满足上述人员配备要求。
(2)项目负责人:1名,负责除内容编发外的项目整体运营工作。
注:磋商响应文件中提供拟投入人员名单、专职政务编辑人员学历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釆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时间: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1月11日
获取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获取方式:
1、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2、电子营业执照办理及使用指南:
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dlztb.com/file/upload/zbwj/goudian/1104180350144 roman="roman" new="" times="" yes="yes" rgb255="">)―“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处理:
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66605055(时工)、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经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办理流程见办事指引)并先至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
3、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特殊情况下,可能需办理使用CA证书)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提早准备以免耽误采购活动。
4、招标(采购)文件的获取:登录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 “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文件日期即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
注:供应商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更正(补充)公告及附件的获取
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更正(补充)公告,同时在园区采购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中下载更正(补充)资料,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磋商响应活动。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二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不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供应商应线上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线上获取更正(补充)文件、对投标(响应)文件进行电子签章、线上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请使用“苏州园区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电子投标(响应)文件,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引”―“采购类——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下载及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使用指南见苏州工业园区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未按要求线上递交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即为未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请查阅采购文件第三章采购内容---电子投标(响应)文件的编制与提交。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到网络环境、网络带宽等风险因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上传不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3、技术支持
招投标工具及电子招投标平台技术支持:新点客服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客服电话:4009980000;电话:0512-66605609;手机:15151408200
网络中断故障技术支持: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服务时间及方式:8:00-21:00 X7天
电话: 0512-66605052;手机: 17315885859
4、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为保障采购人正常工作进展,需在疫情期间正常开展此项目的采购活动,确保项目按时顺利完成。请各供应商做好疫情防护工作,并及时关注最新疫情防控通告,需赴采购现场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能存在因不满足最新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不能进场的风险,供应商应按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通知情况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工作动态-关于疫情期间参加交易的提示。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监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8、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9、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苏州大道西国际大厦18楼
联系方式:0512-698803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竹辉路477号咨询大厦二楼
联系方式: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虹、周莉、顾奕
电 话:0512-65161791、0512-65161799
苏州诚和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4日
chinabidding.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