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220322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涿州江水置换项目采购中粗砂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建设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本工程范围包含东城坊地表水厂以南供水区域标段,新建东城坊地表水厂以上原水管道及配套,新建东城坊地表水厂及东城坊配水站,扩建2座配水站(孙庄配水站、官立庄配水站),铺设以上配水站至供水目标村的配水管道及附属建筑物,新建东城坊镇10个村的村内管网及附属建筑物,穿越南水北调管线(廊涿干渠)、河道、公路工程,环境保护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电力高压引接工程等,含智慧水务设备井等土建内容。
2.2.采购数量: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技术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中粗砂 | 级配良好,含泥量不大于5% | 吨 | 105000 |
|
备注:以上询比价数量为预估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询比价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询比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至2022年12月31日,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乙方在收到通知后72小时内交货。
2.4.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涿州市江水置换项目施工现场。
2.5.质量标准及要求:
本次采购中粗砂用于管道沟槽换填,报价人保证销售的产品各项性能参数必须满足的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4684-2011建筑用砂要求及相关规定:
粒径0.35-0.5㎜ ;
含水率:≤5%;
含泥量≤5%;
泥块含量:≤2%;
其他要求:中粗砂级配良好,不含植物残体、垃圾等杂质,含泥量不大于5%。
以上相关标准如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依据。
2.6.计量及结算方式:
2.6.1计量方式
过磅称重的方式进行重量验收。
2.6.2结算方式
先货后款,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当月16至下月15日。供货方凭采购人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采购方至少执壹份)和《收货清单》(当期收货凭证的汇总),以检验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当月20日到采购方办理本期《材料结算单》(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一式三份,供方一份,需方两份)。
2.7.付款方式
无预付款,卖方持《材料结算单》,提供与《材料结算单》对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到买方财务挂账后,买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货款,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批次货款的97%,剩余3%做为质保金,每批次质保金在验收合格后6个月后无任何质量问题的在15个工作日内滚动无息退还以此类推。
2.8报价保证金
本次询价需缴纳50000元(大写:五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或四大国有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作为投标保函。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报价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2.9履约保证金
2.9.1履约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大写:拾万元整)
2.9.2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方式: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华涿州江水置换项目部收取,具体缴纳要求如下:合同签订前,卖方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涿州江水置换项目提供10万元的四大国有银行出具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作为本次合同的履约担保。
2.9.3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1个月内无息退还。因卖方原因导致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9.4发生下列之一者,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9.4.1卖方发生种违约行为,而致使买卖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2.9.4.2卖方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2.9.4.3履约保证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卖方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3、价格调整
本次报价为固定价报价。报价有效期:60天。
4、报价人资格条件
4.1注册资金:报价人为中粗砂生产厂家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报价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企业注册资本金应在500万元及以上,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需满足以上生产厂家的资格条件。
4.2.报价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在税务机关备案登记的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可开具无限额3%增值税专用发票)。
4.3.报价人近三年具有与本次询价产品同类工程业绩1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供货合同扫描件)。
4.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4.5.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4.6.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4.7.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8.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5、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1月07日17: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6、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11月09日10: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供应商报名前需要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中标人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采购单位或股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进行报价。
7、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报价有效期60天。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5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5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5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报价”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由于本项目税务策划原因,中粗砂采购的税票按3%进行抵扣。评标时一般纳税人(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简易办法征收一般纳税人(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评标价均按税前价评标。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 8 号水电五局办公楼 B9001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28-84475188
项目联系人:车彦奇
电 话:18532238777
10、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11、声明
报价供应商应本着合法诚信原则参加本次报价,不提供虚假应标材料及相关信息,如因提供虚假应标材料或中标后无故弃标等给我公司集采工作带来影响、造成损失的,我公司有权要求赔偿,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同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