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20162
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方”)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海南省2022年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所需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采购计划使用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公开询比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一、采购范围
1.采购数量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750 | 海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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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3300 | 琼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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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600 | 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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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270 | 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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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水泥(袋装) | Po42.5 | 吨 | 2500 | 屯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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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琼海(红英水库、龙西水库、文仔水库、椰丛水库、石合水库)
屯昌(高峰水库、宫八水库、海株水库、加令岭水库、满昌园水库、南台水库、深总水库、香寮水库)
海口(那卜水库、九尾水库)
琼中(加柳水库)
文昌(东昌水库)
2.交货时间:中标后供货方根据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和数量将Po42.5水泥(袋装)分批次运至采购方施工现场。
3.质量要求:符合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标准规定,每批水泥进场须有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
4.供货要求
(1)供货方供货的水泥应符合《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2007)质量标准。供货方应向采购方提供水泥出厂合格证,出厂合格证的内容应符合GB175-2007标准的规定。
(2)采购方每次要求供货时,应提前1天以书面或短信方式提供使用计划给供货方。供货方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及时编排供货计划,按采购方要求,保质、保量如期供货。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供货,应提前通知采购方。
(3)供货方应承担货物运抵采购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采购项目履行过程中,供货方应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及时将Po42.5普通硅酸盐水泥(袋装)送至交货地点,以满足采购方施工需求,若因供货方配送滞后给采购方带来经济损失,供货方应依照本采购项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采购方造成的损失。
(4)供货方应按及地方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一切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供货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5)供货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应服从采购方管理,遵守采购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采购方管理的人员、车辆,采购方有权清理出场,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供货方承担。供货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供货方自行承担,并赔偿采购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6)本文件中采购数量不作为最终供货量和结算量,供货及结算数量按双方现场实际验收为准。若因施工、设计变更等原因导致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本次询比价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货方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的依据。
5.验收方式及要求
(1)供货方应按采购方要求提供合格产品,不得有结块、破损,若所供货物不符合要求,采购方有权拒收。
(2)当采购方对质量和数量有疑议时,供货方应及时派有关人员进行调查分析,并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当问题属于供货方原因,则由供货方承担赔偿责任。
6.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第一次报价为最终价格。合同单价=信息价+固定价;其中信息价以2022年11月15日水泥挂牌出厂价格为基准价,固定价包括:运输费、运杂费(路桥费)、装卸费、保险费、管理费(含销售费、服务费等)、利润和税金等货物到场前的所有费用。
(2)供货期间信息价为当日海南省水泥挂牌出厂价格;
(3)供货期间固定价不予调整;
(4)供货方需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税率13%;
7.结算及支付方式
(1)本采购项目不设定金或预付款,先货后款,支付必须按照“先开票、后付款”原则。
(2)按月结算,采购方以银行转账方式向供货方支付货款。若因业主资金调配原因,导致采购方延误支付本采购项目约定应付款项,采购方可采取以电建融信的方式支付货款。
(3)提供的发票为13%增值税专用发票,采用一票制。。
供货方应当按照下列信息向采购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方名称: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采购方统一社会代码:911202221030604602
采购方开户行:建设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采购方账号:1200 1720 8000 5000 2477
采购方联系电话:022-29362039
二、供货人资格要求
供货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货人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生产许可证书),产品取得授权、许可的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必须持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2、供货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1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设备)
3、供货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公开询比价不接受联合体供货。
5、供货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被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采购项目。
7、供货人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样票)。
8、供货方应具有类似工程的供货业绩(或注明工程类别),在近 3 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 2 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 100 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三、公开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供货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供货者,请于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北京时间)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公开询比价文件,集采平台的注册和使用均免费。
2、有意参加供货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方可下载公开询比价文件:
(1)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经办人身份证;
(2)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采购项目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
以上两个文件的扫描件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
3、公开询比价文件每套工本费为人民币(大写):零元整。
四、供货文件的递交
1、供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供货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8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供货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集采平台递交电子供货文件。
2、供货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采购方将及时通过集采平台通知所有已购买公开询比价文件的供货人。
3、递交供货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申报合格供货方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货方后方能进行供货文件递交和开标。因供货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货方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供货文件无法递交和开标的,由供货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五、成交原则:
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供货价格(含税)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货方。
六、联系方式
采购方: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 址:海南省琼海市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宜尚酒店)
邮编:571400
联系人:许卫东
电 话:15222295029
电子邮箱:177282091@qq.com
七、监督机构
业务监督:设备物资部/设备物资采购中心,电话:022-29362106;
纪律监督:纪委办公室,电话:022-29362602。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