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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4k腹腔镜等设备招标

   日期:2022-11-03    
核心提示:  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
  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34-224XZlZH0302
 
  项目名称:第三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85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第一包
 
  数量:3
 
  预算金额(元):56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设备一批,包括:高清宫腔镜系统、等离子电切电凝系统+4K摄像系统(高清)、4k腹腔镜、电子支气管镜。预算:560万元。
 
  备注:本包允许进口
 
  标项二
 
  标项名称:第二包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设备一批,包括:宫腔观察吸引手术系统、输尿管肾镜8.5Fr、输尿管肾镜7.5Fr、腹腔镜手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例如财务状况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等,新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报表)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三个月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缴税记录及社保缴纳证明)
 
  5.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提供“信用”网站政府采购网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若未提供,由代理机构及监督人现场查询核实);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9 本项目特殊要求:
 
  9.1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9.2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0号)有关内容办理医疗器械产品注册与备案,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予认可;
 
  9.3所投进口设备若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应提供制造厂家的项目授权原件,或者提供合法获得该货物及售后服务支持的有效证明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03日至2022年11月1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线上购买
 
  售价(元):200.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开标大厅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新疆招标有限公司8楼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2、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6%~10%作为其价格分。
 
  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4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2%~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2%~4%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南湖东路北二巷38号
 
  联系方式:0991-46091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
 
  联系方式:181606592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浩羽
 
  电 话:18160659265
chinabidding.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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