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随州市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确定和保障招标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随州市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确定和保障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H-GC2022028-30B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301-2002-00140
3、项目名称:随州市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确定和保障招标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24(万元)
6、最高限价:24(万元)
7、采购需求:
为进一步明确我市重要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目标,加快建立目标合理、责任明确、保障有力、监管有效的生态流量保障体系,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随州市生态流量管控目标确定和保障方案编制工作计划。
8、合同履行期限:90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5.1、中小企业政策:
如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需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详见格式)及企业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企业划型证明材料,并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 ,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将根据财库(2020)46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定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2、节能环保政策:
按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1 ) 90号)文件执行。
5.3、监狱企业:
按照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材料不全的不予折扣。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
5.4、促进残疾人就业: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财库(2017) 141号文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见第六章) ,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声明函的不予折扣。
经评委会审核确认投标供应商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的,在评定时视同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须具备水文、水资源调查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1月01日至2022年11月0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3、方式:
1、报名时供应商须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到获取采购文件地点现场报名。
2、报名所需资料为(报名表、营业执照扫描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招标公告附件,投标人自行下载填写。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1月18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1月1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体:
湖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2、询问和质疑:①相关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和质疑。②异议和投诉以法人名义提出的,未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不予受理;③异议的法人授权委托人或联系人、投诉的法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供应商在册人员,必须提供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前供应商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保的明细证明材料(为其缴纳社保的必须是供应商本身,不得为分公司、子公司或关联公司),否则不予受理;④经查证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造假,涉嫌出借或借用资质虚假恶意提出异议和投诉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水利和湖泊局
地 址:随州市传媒大厦六楼
联系方式:0722-3328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江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迎宾大道46号
联系方式:0722-33032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俊
电 话:13872887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