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体育馆排危修缮项目 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秀山发改投(2022)256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建设资金来自 彩票公益金(体育彩票)区县分成预算资金和大型体育馆免费开放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自治县乌杨街道郭园社区(县体育馆)。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在原有建筑上新增外立面及屋顶钢结构网架结构及幕墙,改造室内比赛大厅通风与空气调节、电气照明等。屋面网架结构跨度76.2m,上下弦杆高度2.5m,最大建筑高度41.3m,钢柱支撑,底部采用混凝土外包;悬挑桁架支撑幕墙,幕墙为钢框架结构,钢柱为箱型柱;二层构架平台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外层柱为钢筋混凝土柱。新增结构部位不与原有建筑产生连接。网架与幕墙设计结构使用年限50年,钢结构工程设计防腐年限15年,抗震设防烈度6度。耐火等级为二级。幕墙设计抗风压性能2级、水密性能2级、气密性能3级。该项目钢结构(网架)及幕墙设计采用(BIM)信息技术 。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2339.90 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1502.84 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90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 壹 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投标截止日前 3 年 ,指 投标人在 2019 年1月1日起
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 完成 的1个类似项目业绩 。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重庆千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刘老师
|
联系人: |
杨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18680992121 | 联系电话: | 17702324036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