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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综合评比

   日期:2022-10-25    
核心提示: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GC2022ZC01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项目联系电话:15595187213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袁晓春0951-674374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朱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15595187213

代理机构地址: 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C2022ZC0175

项目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综合评比

预算金额(元):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00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

(元)

备注

1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红外线治疗仪采购项目

其他医疗设备

1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40000.00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供货期结束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落实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2022 〕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1.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3优先采购属于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营业执照副本;

2.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2.3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所投国产医疗器械须提供生产许可证;

2.4投标产品为一、二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备案表,投标产品为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5投标人在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开标当日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2.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2.7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

2.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025日至20221028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1月1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110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者需要进行网上登记时,请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身份证及营业执照等其他资格要求证明文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的扫描件发送至844650269@qq.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登记后领取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

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收费标准:参照原计委以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委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费率下浮35%计收。

3.请投标人在公告期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政府采购网及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官网。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地址:银川市胜利街804号

联系电话:0951-6743745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2.名称: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夏银川市兴庆区湖滨西街65号投资大厦10层

联系电话:15595187213

3.项目联系人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李晓春

联系电话:0951-6743745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朱佳、杨薇、李丽辉、姚节梅

联系电话:15595187213

代理机构:瑞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25日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4: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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