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北京市第一、二、四批集采药品到期接续工作安排,将组织有关企业开展产品报价及选择配送商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报价和选择配送商时间
2022年10月20日10时至23日16时,企业应同时完成报价、供应清单确认和配送商选择三项操作方可认定报价成功。逾期未完成(未提交)视为放弃。
二、操作程序
(一)报价及供应清单确认程序
企业登录北京市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选择“带量采购—一二四批报价确认”进行报价操作,企业仅需申报产品代表品价格(其他规格包装价格依据代表品价格折算),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报价上限的品种获得入围资格,可继续进行供应清单确认操作。
(二)选择配送商程序
企业登录招采子系统,选择“带量采购-一二四批选择配送”,选择配送商。多规格包装的产品企业可根据产品供应情况完成产供排序工作,产供排序为企业根据自身产品供应情况,将供应的规格包装由主至次自上而下进行排序。产供排序将提供给医疗机构作为遴选、报量、网上采购的重要参考。
具体操作参见《北京市第一、二、四批集采
药品
接续报价及选择配送操作手册》(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一)本次申报价格一经提交不能修改,请
企业
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
(二)生产企业填报的配送商应能够保证及时、充足的供应我市医疗机构。
(三)本次填报配送企业不代表配送协议签订,未签订配送协议的生产企业和委托的配送商须及时在招采子系统中完成合同的签署。若企业日后需要增加或解除配送企业,可以在招采子系统中日常维护。
政策咨询:010-89152632
系统操作:010-63359338、010-63359686、010-63350020
附件:北京市第一、二、四批集采药品接续报价及选择配送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