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5日 13:21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26日至2022年11月02日 每日上午:9: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开标时间 | 2022年11月16日 08:30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
预算金额 | ¥3.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林育祥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295922666 |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厦门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官工、0592-6335661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先生 |
项目概况
微波消融治疗仪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JLDJCN-W1029
项目名称:微波消融治疗仪
预算金额: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品目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品目 限价 (万元)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是否核心产品 | 备注 |
1
| 1-1 | 微波消融治疗仪 | / | 详见第二部分 | 台 | 1 | 3 |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进口产品3个月) | 福建厦门 | 是 |
|
1-2 | 微波消融治疗 | 人次 | 1500 | 无 | / |
| |||||
1-2-…… | …… | …… | …… | …… | / | 配套耗材 | |||||
说明 |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货物供应、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备品备件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 4.1-2为治疗项目,清单表中对应的数量为设备1台5年预估的开展量。 5.1-2-…为开展1500人次1-2治疗项目所需要的所有耗材,由投标供应商自行罗列详细清单、数量及报价(包括检测试剂、耗材、校准品、清洗液等,若治疗项目需要,但投标人未列出的视为免费赠送),配套耗材报价不包含在本项目预算价内,但将与设备报价汇总作为本项目价格分的计算依据。 6.治疗项目或配套耗材预估量的金额仅作为此次招标定标依据,并非招标人实际采购量及金额。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 30 天(进口货物3个月)内全部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投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六)投标供应商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制造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属于二类、三类医疗器械)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一类医疗器械);投标供应商为所投产品经销商且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如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也可以提供《二类医疗器械的经营备案凭证》。(七) 投标供应商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投标货物属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八)投标供应商属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全国<大区>总代理授予的有效代理授权书,非全国<大区>总代理直接授权的,须授权链完整,以保证产品可追溯。大区>大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26日 至 2022年11月02日,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方式:1.网上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或标书获取联系表;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email protected] 。 2.线下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16日 08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投标供应商及其所投产品生产厂家未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
7.《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单位
地址:福建厦门
联系方式:官工、0592-63356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湖里区华昌路132号华美空间C2栋2M/2N (福建省中凯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李先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育祥
电 话: 13295922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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