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燃气真空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
货物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淮安高铁商务中心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淮安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核准高铁商务中心项目的批复淮审批投资复[2018]6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铁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燃气真空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货物)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高铁商务中心项目一期燃气真空锅炉及配套设备采购安装工程,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2.2交货地点:淮安站前路东侧、枚皋路北侧、北三路西侧、丁庄路南侧,高铁商务中心项目一期工程施工现场;
2.3交货期:45日历天(具体供货时间以建设单位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5其他:
(1)质量要求:验收合格并取得准用证;
(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质之一:
(1)投标人为制造商:具备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且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叁级及以上);
(2)投标人为代理商:
①代理商具有所投锅炉制造商须具备B级及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
②代理商具有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叁级及以上);
3.5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及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及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或收费部门为其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7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或“信用江苏”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
5.2获取方式: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投标申请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请投标申请人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会员专区”,使用经认证的CA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16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李杨,电话:18994570775);
5.3投标工具使用费100元和5元手续费,合计105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4 日14时00分。
6.2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相关要求)。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高新控股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席桥镇235省道都市庄园 地 址:淮安市科教产业园科技路16号
联 系 人:黄工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517-83733628 电 话: 0517-80528151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