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村民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党建税务河岸公园建设工程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党建税务河岸公园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闽远悦招字[2022]129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182060378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村民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女士 138502724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18206037888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涵江区新涵街1828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党建税务河岸公园建设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村民委员会,招标人为莆田市涵江区三江口镇芳山村村民委员会,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远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邀请名单:福建绿色生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万鑫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立元园林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莆田市涵江区;2)工程建设规模:园路约750㎡、栽植苗木92株等;
3)招标范围和内容:以设计施工图为准(不列入范围的详见预算编制说明);
4)工期要求:30 日历天;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不分主、增项差别)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3.5只有被邀请到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本项目的招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自2022年10月21日起在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
4.2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地点:2022年10月2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止,投标人直接联系招标代理领取。
5.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纸质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 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形式、转账或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具体办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须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 11月01日上午10:30时,提交地点(现场开标地点):莆田市涵江区振园路58号3楼评标室。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二、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10: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55.4775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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