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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海市静安区“两品一械”网络专项监测项目其他

   日期:2022-10-20    
核心提示:  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上海市静安区“两品一械”网络专项监测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两品一械”网络专项监测项目

项目编号:SHXM-HTWB-22100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依理

项目联系电话:021-3368830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上海静安区洛川中路8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21-5665707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胡依理 联系电话:021-33688305

代理机构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号楼22层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对“上海市静安区“两品一械”网络专项监测项目(项目编号:SHXM-HTWB-221006)”采购项目进行比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两品一械”网络专项监测项目

二、项目主要地点、内容及要求:

药品、化妆品及医疗器械(以下简称“两品一械”)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前,“两品一械”网络销售监管工作主要通过执法人员手动线上检查的方式进行,伴随着网络市场各类新业态的涌现及“两品一械”网络经营主体数量、交易规模的进一步增长,需要通过创新监管,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积极探索静安区“两品一械”“互联网+”监管模式,提升监管效能。坚持“以网管网”,充分运用网络技术手段,探索第三方监测,加强对网络第三方平台销售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主体建档,实现网络市场精准监管,进一步打击网络市场突出违法行为,确保网络市场平稳有序。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三、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计划服务周期:计划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1月30日。

五、预算金额:4万元(财政资金100%)。

六、供应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包括自然人);

3)未被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型等所有供应商采购。

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在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凡愿参加比选的合格供应商可自2022年10月20日09:00:00起至2022年10月26日16:30:00(国定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30-16:30),委派授权代表人携带①营业执照②法定代表人证明、法人授权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3信用、政府采购网的查询记录等以上材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号楼22层)现场进行报名。校验通过后,缴纳标书费(比选文件300元人民币一本,售后不退),只有报名通过及领取比选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比选,逾期不予办理。

七、比选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8日11时00分。

八、1.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中小微企业,则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1〕181号文格式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正本声明函;如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比选响应文件中提供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格式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正本声明函;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根据上海市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关规定,各人员进入开评标场所前,应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或“数字哨兵”、测量体(额)温、实名登记;进入开评标场所后,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杜绝聚集。下列人员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1)随申码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随申码的;(2)无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3)未佩戴口罩;(4)体(额)温复测≥37.3℃;(5)发热、咳嗽、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乏力、气促等症状的新冠肺炎可疑患者;(6)属于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社区健康管理期间的;(7)不配合开评标场所疫情管理规定的。各供应商应预留足够时间提前到达开评标场所,因无法及时完成核验不能或逾期进入开评标场所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注:潜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比选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潜在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潜在供应商或填表者承担。

九、采购人: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曹老师地址:洛川中路880号

电话:56657070邮编:200072

十、招标代理:上海宏同万邦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胡依理地址:古美路1515号凤凰大楼19 号楼22层

电话:33688305传真:33688306

二、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8日 11: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4.0000000 万元(人民币)

ccg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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