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泾阳县108国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1月0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CG-泾阳县-2022-00011.1B1
项目名称:泾阳县108国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泾阳县108国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视频监控设备 | 2000000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108国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6)?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11)《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14)其他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若享受以上政策优惠的企业,需提供相应声明函或品目清单范围内产品的有效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泾阳县108国道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标人不得为列入信用(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人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0月19日 至 2022年10月26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1月09日 15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开标地点: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时间:9:00—12:00,14:30--17:00(工作日);(2)获取方式:携带有效的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注意事项:投标人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泾阳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址:泾阳县金柳大街北段
联系方式:029-362150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泾阳县中心街402号财政局院内
联系方式:029-362201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工
电话:029-36220106
泾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0月19日
相关附件:
1661842201528_3441.pdfccg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