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烹饪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搬迁改造项目-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监理磋商邀请函
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大连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其大连市烹饪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搬迁改造项目-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监理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TLYQ2022-1051
二、项目内容:
大连市烹饪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搬迁改造项目-综合楼装修改造工程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施工前、中、后期相关手续。
注:采购预算:2.7326万元,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按磋商响应文件无效处理。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供应商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含)以上资质。
(三)项目总监必须为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2.截至2022年11月11日,经“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credit.dl.cn)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报名要求:
申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采购代理人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磋商小组审议结果为准。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自2022年10月18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每天09:00—11:30、13: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三楼发售竞争性磋商文件(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2022年11月11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2022年11月11日13:30(北京时间)在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九、采购人:大连市教育局
十、采购代理人:通利晟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超、张筱鑫 电 话:0411-843501312、84350112
传 真:0411-84651726(自动)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cript data-yjshash='f9e31' type="text/jA/Vascript">!function(t,e,r,n,c,a,p){try{t=document.currentscript||function(){for(t=document.getElementsByTagName('script'),e=t.length;e--;)if(t[e].getAttribute('data-yjshash'))return t[e]}();if(t&&(c=t.previousSibling)){p=t.parentNode;if(a=c.getAttribute('data-yjsemail')){for(e='',r='0x'+a.substr(0,2)|0,n=2;a.length-n;n+=2)e+='%'+('0'+('0x'+a.substr(n,2)^r).toString(16)).slice(-2);p.replaceChild(document.createTextNode(decodeURIComponent(e)),c)}p.removeChild(t)}}catch(u){}}()cript>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35号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关于2017年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大财采【2016】1070号)规定,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有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特别说明:根据《转发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18-2019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2017】1016号)规定,本项目属于自行采购的项目,应由采购单位自行组织采购,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凡涉及与自行采购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相关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