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 接触网智能动态巡检、外部环境扫描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SJZGDD-CLK-JCW0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接触网智能动态巡检、外部环境扫描装置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人为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图号/材质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交货 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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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网智能动态巡检装置 |
详见技术条件 |
台 |
2 |
2022.11.10 |
石家庄供电段材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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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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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触网外部环境扫描装置 |
详见技术条件 |
台 |
2 |
2022.11.10 |
石家庄供电段材料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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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 物资名称:接触网智能动态巡检装置、接触网外部环境扫描装置。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销售商。
(2)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以下任意一种资料:
a.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
b.《税务登记证》副本“资格认定”栏内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标志;
c.税务机关开具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事项通知书;
d.登录各省市税务局网站,进入办税服务>涉税查询>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打印查询结果页;
e.近六个月内曾经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供应商是代理商的,须提供谈判物资制造商出具的有效授权。授权书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及被授权主体,授权产品(品类),授权期限,授权范围,质量保障及售后服务责任,须加盖公章,授权单位的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联系方式。
(4)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谈判物资资质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文件。
对于、行业实行行政许可或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物资,以及列入国铁集团《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的物资,应要求供应商取得相应有效的许可或认证。如3C认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防爆合格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特殊行业入网许可证、计算机软件公-安部许可证、辐射安全许可证等。
(5)供应商须提供谈判物资序号1(接触网智能动态巡检装置),具有相应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20年-2022年),任一年度的高低温检测合格报告(或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6)如对行车安全有特殊要求的物资(按相关文件或专业部门要求设置)(限专用物资):供应商须提供铁路单位使用谈判物资的安全运行证明,要求加盖使用单位(段级及以上)公章,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或按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专业部门规范要求设置。
3.1.2财务要求。
供应商经营情况良好,须提供采购年度前三年内(2019年-2021年),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采购人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1.3业绩要求。
无
3.1.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谈判资格;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最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被取消谈判资格且处于处罚期;
(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近三年内(2020年1月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日)无行贿犯罪行为(以“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其他情形:
a.因存在不良行为被铁路集团有限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
b.谈判物资被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c.谈判物资因铁路局或铁路集团有限公司抽检质量不合格的(按规定复检合格的除外);
d.被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限制采购活动的。
3.1.5其他要求。
无
3.1.6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3.1.7本项目不接受国铁集团公布的铁路物资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为C、D级的供应商。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供应商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0月17日 00时00分至 2022年10月21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报名并购买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未在以上系统购买相应包件采购文件的,递交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
4.3购买采购文件成功后,报价者请于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3日,出具参加或放弃谈判的书面说明(见附件,须加盖公章,注明不参加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传真至0311-80942033,并电话与采购联系人进行确认,否则将按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评价。
5.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7日 09 时 00分,地点为石家庄供电段。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定于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开始谈判,谈判地点为:石家庄供电段(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大街和塔丰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西)。
届时邀请报价者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上发布。
8.特别提示
8.1供应商有以下任意一种情况,将被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纳入失信供应商名单,期限为三年,限制参加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的采购活动。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所有合同和协议。
(1)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串标、围标或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提供虚假资料从而骗取合同、干扰采购、扰乱供应的。
(2)供应商偷工减料、以次充好供应假冒伪劣产品,将返修品、残次品、报废品作为新品供应,性质严重的。
(3)要求供应商提供供应产品的溯源证据材料,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符合要求的。
(4)供应商存在其他重大不良行为的。
8.2为充分开放市场,扩大竞争,相关供应商如对本项目采购包件存在异议,或某一包件中部分物资可参与竞争的,请按照异议程序及时提出。采购人核实情况后将按有关程序重新划分包件组织采购。异议内容及相关材料请发送传真至0311-80942033,并电话告知。
8.3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谈判过程和谈判结果等事项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铁路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程序及要求提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向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内容及相关材料请联系0311-80942003。
9.联系方式
采购人: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解放大街和塔丰路交叉口南行20米路西
邮编:050000
联系人:王玺
电话:0311-80942023、18633073005
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
2022年10月16日
附件:
确认说明
铁路北京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供电段:
我方已于年月日报名你方年月日发布的(项目名称),并确认(参加/放弃)报价。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