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燃气储备配套液化工厂项目(扩建工程)设计(BTJY08GCGK2022410)已经由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以石经开经发【2022】4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疆天富天源燃气有限公司城市燃气储备配套液化工厂项目(扩建工程)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中心立项批复投资额为11668.00万元;本次招标额为2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八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石河子开发区化工新材料产业园区
3.工程规模:1套日处理原料20×104Nm3天然气的液化装置及辅助配套工程,用地面积约47亩。本项目为扩建城市燃气储备配套液化工厂项目,产品为液化天然气(英文缩写LNG,下文亦称LNG)。整个工程规划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天然气20×104Nm3。只建设天然气液化装置及辅助配套工程,LNG储运设施依托现状已建成的一座容积为2000m3的低温金属单容罐。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石油天然气行业(油气加工)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石油及化工产业储运)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B、GC)设计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或化工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注册化工工艺工程师执业资格,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同时具备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其他要求:(1)投标人涉及案件人员、案件的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未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综合查询被执行人”中,投标单位请提供网上截图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最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裁判文书网中存在犯罪行贿记录、资质不良行为、承揽业务不良行为、工程质量不良行为、工程安全不良行为、围标串标不良行为的案件人均不接受投标,查询对象包括投标单位及投标企业法人,投标人自行提供以上无不良行为承诺书原件。(2)三年内无法律诉讼;母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2年10月16日 00:00:00至2022年10月24日 10:00:00
2.领取方式:
登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6日 11:00:00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建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位置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6日 11:00:00
2.开标地点:第八师远程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石河子政府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