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城县民政局谷城县流浪乞讨救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谷城县流浪乞讨救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阳光城门面20栋009商铺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CZB202237037
2、采购计划备案号:谷财采备【2022】386号
3、项目名称:谷城县流浪乞讨救助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0.64(万元)
6、最高限价:160.64(万元)
7、采购需求:
墙面抹灰、墙面喷刷涂料、墙面砖、吊顶车棚、电动伸缩门、钢构停车棚等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营业执照:供应商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6.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6.3财务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财务制度,无亏损,资金充裕(提供2019年~2020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新成立公司,成立时间满一年以上不够两年的则提供近一年;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则不提供。)
6.4项目经理要求:供应商拟投入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建筑工程类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
6.5技术负责人及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资料员须具备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单位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网页打印件并标识出网址和密码供现场查询),且承诺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承担岗位任务、未同时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6.6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未有限制投标、责令停业、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情况;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人应就上述情况出具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书)。
6.7其它要求:供应商未被“信用”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供应商自行提供网页截图)
6.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2022年10月17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阳光城门面20栋009商铺
3、方式:
方式:现场获取
获取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到场并携带以下所有资料原件审查,且留存一套与原件完全一致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人证明及法人身份证;②本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要求的证明文件。 文件领取人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有机谷电商产业园四楼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0月25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谷城县北辰大道有机谷电商产业园四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谷城县民政局
地 址:谷城县筑阳路11号
联系方式:187271625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策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谷城县城关镇北辰大道阳光城门面20栋009商铺
联系方式:131772285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剑书
电 话:18727162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