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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

   日期:2022-10-09    
核心提示: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项目概况

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线上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WJ-2022-23 ZJXD-ZZQ/C-22166

项目名称: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预算金额:85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56.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基本情况

标题: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品目:软件运维服务

行业划分: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预算金额:285.6万元/年(一招三年,三年总预算856.8万元)

(二)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宁夏税务2022年核心征管系统运行维护项目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用户提供系统技术支持与咨询解答;根据各渠道接收税务人员所提交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处理;负责系统的测试、安装、部署、配置优化、运行监控、定期巡检、故障排除、问题解决、安全漏洞修补、数据查询、数据维护等,包括所涉及的服务器操作系统、中间件运维工作。收集系统优化建议,向用户提供对需求调研、方案拟定、联调测试、生产验证、数据运维、数据修改、软件升级、系统培训等技术服务。采购核心征管系统驻场运维服务人员15名。

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服务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至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电子邮箱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10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填写报名单并发送至指定邮箱。供应商须认真填写附件中的报名单,将报名单及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邮箱(zhongjixinda@126.com),即为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招标文件将发送至各供应商登记邮箱。报名单须在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报名登记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受。线上获取招标文件需要提供的资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或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书面法人身份证明并附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缴纳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7号619招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2.公告发布媒体:政府采购网、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官网

3.招标公告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 167 号        

联系方式:郭女士 0951-505859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中际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C座8楼            

联系方式:马蓉、陈鑫 0951-50768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蓉、陈鑫

电 话:  0951-5076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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