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POWERCHINA-0108004-220095
电建水电八局轨道交通公司
长沙地铁7号线洞门钢环采购项目
询价函
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十月
·长沙
第一章 询比价公告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4-220095
一、询比价条件
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价方式采购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长沙地铁7号线项目洞门钢环采购24套,采购物资计划使用项目建设资金用于本次询价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询价范围
1、项目概况:
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二标段范围为万芙南路站(不含)~雨花亭站(不含)共6站7区间,分别是汽车南站、红星大市场站、正塘坡站、井湾子站、林科大站、铁道学院东站、万芙南路站站~汽车南站区间、汽车南站~红星大市场站、红星大市场站~正塘坡路站、正塘坡路站~井湾子站、井湾子站~林科大站、林科大站~铁道学院东站、铁道学院东站~雨花亭站。标段线路长度约为7.969km,均为地下段。共设6座车站、7个区间及2个铺轨基地。
2、询比价范围:本次询价采购物资为洞门钢环24套,每套预估重量为2吨,总共预估重量为48吨。
3、采购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 | 型号规格(直径*宽度) | 数量 | 单位 | 拟使用部位 | 供货地点 | 备注 |
1 | 洞门钢环 | Φ6700mm*10mm(钢板为Q235B,锚筋为圆钢 | 48 | 吨 | 汽车南站、红星大市场站、正塘坡站、井湾子站、林科大站、铁道学院站 | 长沙地铁7号线2标各指定站点 | 包含环板、钢垫板、锚固筋和连接筋,不含帘布橡胶和折页压板 |
备注:(1).洞门宽度以后期实际图纸为准;
(2).实际采购洞门的套数,以后期通知为准;
(3).每套洞门钢环的重量预估为2吨(实际重量以后期实际图纸为准)
(4).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综合单价(D)=发布价格(B)+固定金额(C)。 报价时发布价格以2022年10月8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普中板(10mm)“萍钢”第一次发布行情价,合同执行期间以下订单的当天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发布的普中板(10mm)“萍钢”价格为准计算结算价格,若当天未发布最新价格,以上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
4、交货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批次发货。
5、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7号线二标段各站点。
6、成交确定原则:满足公告和询价函要求且综合报价(含运输成本)最优。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250-2003、JB81-59、GB50205-2001、GB50017-2003、GB/T700-2006、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等管理体系标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三、报价响应人资格要求
1、 报价响应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1.1报价响应人为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公司,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报价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报价响应人应具有类似标的物的供货业绩,在2019-2022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
1.4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如出现此情况,采购人将只接受生产厂家的报价文件。
1.5报价响应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发生过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其它要求:无
2、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报价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报价响应人报名前需要在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powerchina.cn)上注册账号,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网站初审。中标人(或入围供应商)需要在该平台上申请成为采购单位或股份公司的合格供应商,未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核的则无法进行报价。
四、询价方式
本次询价采用一次报价方式。询价公告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powerchina.cn)发布。
五、询价函的获取
1、在线报名网址:http://ec.powerchina.cn集采平台。
2、在线报名截止时间:请于2022年10月13日17:00前(北京时间)报名。
3、有意参加报价者需在线上传下列资料后,经报名审核通过方可下载询价文件:
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询价项目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4、接收答疑问题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0日10:00前。
六、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过时则不能报价。)
2、报价截止时间如有变动,采购人将及时在集采平台通知所有的潜在报价响应人。
3、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集采平台向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或上级单位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报价。因报价响应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其报价无效。
4、合格供应商申报及集采平台使用问题可咨询平台客服,客服电话:4006-27-4006,具体联系方式请根据网站首页“联系我们”列表中查找相应客服经理电话。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联 系 人:叶先生
电 话:0731-82822027
使用项目:长沙市轨道交通7号线工程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谢先生
电 话:13786107363
八、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
监督电话:0731-82883469
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公司
2022年10月08日
第二章 报价响应人须知
一、报价响应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1 | 采购人 | 详见邀请询价公告 |
2 | 采购机构 | 详见邀请询价公告 |
3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邀请询价公告 |
4 | 项目地点 | 详见邀请询价公告 |
5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 | 不接受 |
6 | 报价要求 | 1.报价响应人应在《报价汇总表》中标明本次询价货物的单价和总价。若有重复计算,重复计算部分金额予以核减。询价总价中也不得缺漏询价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评标时将其他有效报价响应人中该项内容的最高价计入其报价总价。 2.报价的要求: (1)报价数量须以本询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货物需求表》中的数量填报。 (2)报价响应人的报价单价及总价均为本项目指定现场交货价,报价中综合单价包含材料出厂价、运到采购人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运费、过路费等)、装卸车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和税金等交货前所有费用及材料封样(如有)、检测样品费等费用。 材料进场后,除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常规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以外,其他因验收,抽检不合格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报价响应人承担。 (3)本次询价以实际供货量为准进行结算,填写报价单时,请各报价响应人根据本单位生产能力和供货经验及原材料价格可能上涨等情况,综合考虑实际供货过程中出现设计方案调整、变更等情况,造成实际供货数量、规格型号和询价数量、规格型号可能会有较大变化及其它对报价有影响的各方面因素,慎重报价,利用本单位在此次报价竞争中具有的优势,针对付款方式可以提供的更为优惠条件及其相应价格调整作补充说明或报价响应人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其他更为优惠的商务条件及其他承诺。 (4)报价响应人在报价中未列明但又为本次采购所必备的项目或遗漏项目,采购人将一律视为已包括在其报价中,在合同执行中将不予调整。 3.材料价款结算及支付 (1)本合同无预付款 (2)材料价款的支付 ①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现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 13 %增值税发票,60天内支付合同80%货款,90天内支付17%货款。 ②剩余的3%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满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乙方。 质保期12个月。 |
7 | 报价有效期 | 60天 |
8 | 询比价保证金 | 1、形式:采用保证金形式 2、金额:人民币1万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 3、询价保证金退还时按原账号且不计利息退还,接收保证金账户为供应商报名成功后,系统将自动分配保证金打款账号,供应商可在获取文件处获取账号信息 |
9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报价函内容按询价函中报价函格式要求签字并盖单位章。 |
10 | 中标候选人数量 | 根据报价情况,推荐选出1-3名中标候选人。 |
二、其它要求
1、询比价保证金
1.1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向未成交的报价人和成交人退还询比价保证金。
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询比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报价人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报价函;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询价函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第三章 合同及附件
长沙地铁7号线洞门钢环采购项目
合同编号:
甲方(或买方):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或卖方):
签约地点:
签约日期: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甲方: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1 货物
1.1 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按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提供 1.2款中所列货物 、服务及所有相关技术资料和证明文件。
1.2 货物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等具体内容详见下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2022年9月30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普中板(10mm)“萍钢”第一次发布行情价 | 固定金额(元) | 综合单价(元) | 总计 (元) | 备注 |
A | B | C | D=B+C | F=A*D |
| ||||
1 | 洞门钢环 | Φ6700mm*10mm(钢板为Q235B,锚筋为圆钢 | 吨 | 48 | 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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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含环板、钢垫板、锚固筋和连接筋,不含帘布橡胶和折页压板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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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货物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根据甲方实际需求确定。
2 价格
2.1 本合同预估总金额为: 元(大写: )。
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综合单价(D)=发布价格(B)+固定金额(C)。报价时发布价格以2022年9月30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普中板(10mm)“萍钢”第一次发布行情价,合同执行期间以下订单的当天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发布的普中板(10mm)“萍钢”价格为准计算结算价格,若当天未发布最新价格,以上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
1、固定金额(C):①指乙方结合自身企业实际及本询价项目特点在发布价基础上的固定调价,上浮为+,下浮为-。②价格表中的固定金额在整个供应期内保持不变,不论其组成费用中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均不做调整。
综合单价(D)已包括:钢材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2.2 本合同价格指货物到达约定交货地点的含税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2.1 货物价款、税费、售后服务费等费用;
2.2.2 货物包装费、运输费、装车费等费用;
2.2.3 货物的指导安装、调试等费用;
2.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价格不变,因市场价格上涨或因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乙方成本增加的,该风险由乙方承担。
2.4 如遇税率调整,合同税率与政策保持一致,不含税价格不进行调整,只调整合同总金额。
2.5本合同计价货币、结算货币和支付货币为 人民币 。
3.支付
3.1 甲方采取 网银转账/云信票据/承兑汇票 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若合同履约期间甲方采用云信票据/承兑汇票支付货款,由此产生的贴息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得要求甲方向本合同3.5条款约定之外的单位、银行账户支付任何款项。同时,乙方承诺本合同的货物提供单位、增值税发票开具方、销售货款的收款方均为自身,税务登记证号、开户银行及账号与合同3.5条款约定的内容一致。
3.2 本合同预付款按以下第 3.2.1 种方式履行。
3.2.1 本合同无预付款。
3.2.2 本合同甲方提供的预付款为合同总金额的 / %,乙方应提供相应的预付款保函,于本合同签订后 / 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合同总金额 / %的预付款保函,保函格式应满足甲方要求,保函期限为 / 。
甲方收到预付款保函后 / 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支付货款时一次性全额抵扣。
3.3 本合同货款按以下第 3.3.2 种方式履行。
3.3.1一次性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双方验收合格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 /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货款。
3.3.2 分期付款:货物到达合同指定交货地点,经甲方核实数量、名称、型号规格与合同完全一致,检查外表无损伤和缺陷,双方验收合格并签署货物验收证书且乙方持开具的全额增值税发票在甲方办理结算后 60 天内支付该批次结算货款的 80 %, 90 天内支付除质保金外的全部货款。若遇甲方资金困难,乙方应给予甲方 3 个月的支付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计息。
3.4 本合同总价的 3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无质量问题或质量保证期出现的质量问题经乙方维修处理符合甲方要求的,质量保证期满后 30 天内无息返还乙方。质保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则质保期和质保金返还时间相应顺延。
3.5 关于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要求:
3.5.1乙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及如下信息,及时向甲方开具税率为 13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同时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核发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供查验,以证明发票的真伪。如有销售货物清单,其清单必须通过增值税开票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且增值税发票及销售清单注明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在乙方的经营范围内。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时间或者拒绝付款。
甲方增值税发票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证号:91430000183761776J
税务登记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税务开户银行:建行长沙长岭支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43001791061050000164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0731-82822119
乙方增值税发票及收款信息如下:
纳税人名称:
税务登记证号:
税务登记地址:
税务开户银行:
税务开户银行帐号:
税务登记联系电话:
3.5.3若乙方收取价外费用的,需依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交货
4.1乙方接甲方通知后立即组织资源安排货物进场,确保甲方机械设备正常运转。若交货时间发生改变,甲方应提前12日书面通知乙方。
4.2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 分批 将货物运输至 长沙地铁7号线项目二标段站点 ,或甲方指定地点。
4.3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其货物发出的出库凭证、物流信息等相关文件。
4.4 乙方应承担货物运抵甲方指定地点并办理交接手续前的毁损、灭失风险。
4.5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或甲方的要求按时交货时,应在相关情况发生后 12 小时内以传真、电报、电传等书面形式将延迟交付的事实、原因以及延迟交付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视具体情况决定采取如下方式之一进行处理:
4.5.1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4.5.2解除合同,另行采购相关货物。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除在本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下,乙方均应依照本合同10.2款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6 乙方应按及地方政府的规定办理相关的运输手续和人员与货物保险,确保运输、装卸过程中的人员、机械、车辆安全。
4.7 乙方运输、装卸中应采取符合环保要求的环保措施,并应自行承担因环保造成的各类处罚。
4.8 乙方必须对其出入工地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佩戴安全防护用品。乙方进入工地现场人员、车辆应服从甲方管理,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对不听从甲方管理的人员、车辆,甲方有权清理出场。因非甲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并赔偿甲方及他方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4.9 乙方应于货物启运后,立即以 电话通知甲方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发票价值、车皮号或地点、交货条件和启运日期及预计到达时间。
收货地址: 甲方指定地点
收货联系人: 谢先生
联系电话: 13786107363
5.质量要求
5.1 洞门钢环钢材为Q235B,锚筋为圆钢。
5.2乙方的产品应符合现行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符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GB/T19250-2003、JB81-59、GB50205-2001、GB50017-2003、GB/T700-2006、GB/T19001-2008、GB/T24001-2004、GB/T28001-2011、GB/T50430-2007等管理体系标准,不能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对人员健康造成危害。
6.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6.1 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是全新的、质量、技术参数及性能均满足合同要求的,同时向甲方提供质量证明文件。
6.2 质量保证期:本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货到工地双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后 12 个月。
6.3 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2 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指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处理。乙方未按上述约定提供质保服务或提供质保未达到甲方质量要求的,甲方可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处理,相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且对该费用不得提出异议。
6.4 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和费用,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若属于甲方责任的,甲方承担全部维修费用,乙方应无偿提供技术协助。
6.5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维修后质量保证期相应顺延;如需更换的,质量保证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6.6 质量保证期满后,乙方仍应继续提供售后服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后 2小时内提供处理方案或派人到现场服务,费用双方另行协商。
7.权利瑕疵担保
7.1 乙方应保证其对货物具有所有权或销售权,并向甲方出具相关凭证;乙方应保证交付的货物不设有任何担保权或其他权利。
7.2 乙方应保障其货物不受到第三方关于知识产权的主张,乙方保证甲方在购买和使用该合同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是完全处于合法的知识产权使用状态之下,甲方的上述行为不受乙方和任何第三方提出侵犯知识产权的起诉。
7.3 任何第三方向甲方主张权利的,由乙方负责处理;甲方因此遭受牵连的,乙方应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及费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
8.运输
8.1 根据货物特点、运输方式及甲方要求,乙方应采用、行业或企业标准及惯例要求的保护措施进行相应位置标示警示标志,并有可靠的防震、防爆炸和利于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交货地点。在运输过程中至交付前所发生的丢失、消防、运输安全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甲方对此不承担连带责任。
8.2 对有特殊要求的,乙方还应按甲方要求提供材质证明书、检测报告等文件。
8.3 凡由于乙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毁损灭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损失。
9.检验与验收
9.1 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 1 小时内,双方应组织交接验收,乙方应提供发货清单、出厂检测报告及出厂合格证书、原材材质检测报告等资料,双方按乙方《发货清单》清点验收,如有质量、数量、规格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向乙方要求调换或补偿,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清点验收完毕后,双方在《发货清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在《调试交验单》上签字盖章,如有异议,须当即提出。
9.2 乙方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后,应及时向甲方申请办理验收手续,双方按本合同约定进行验收,并出具初步验收结果。
10.违约责任
10.1 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及时更换货物,以达到甲方的要求;同时乙方需承担退货过程中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合同预估总金额10%的违约金。
10.2 乙方延迟交货的,乙方应按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 0.5 %/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延期超过 30 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预估总金额 15% 的违约金。
10.3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索赔通知后 5 日内未予书面答复,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索赔要求。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不足部分向乙方追偿。
10.4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乙方同意给予甲方 3 个月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过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甲方应 10 日内予以答复,否则应以银行同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延期款项的违约金。
10.5 因乙方开具发票不及时或开具的发票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造成发票无法及时认证、不能抵扣税款或者被认定为虚开等情形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或者顺延付款时间。同时,乙方应重新按照本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并向甲方支付合同预估总金额的 / %作为违约金。
10.6 乙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承担合同最终结算总金额 10%的违约金。
11.保险
乙方应根据货物特点,选择相应的保险类别,为避免本合同所交货物存在严重质量缺陷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投保产品责任险,投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12.不可抗力
12.1 因法定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无法履行合同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快用传真或电传等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 7 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给对方确认;同时,遭受不可抗力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努力消除或减轻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并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受阻方承担;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合同已无继续履行的必要,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
12.2 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交货或不能交货的,甲方同意将交货时间适当顺延,但顺延的期限总计不得超过 7 日。乙方在顺延的期限内仍然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前期支付的所有款项。
13.保密
13.1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意一方不得将本合同及在履行本合同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意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在本合同履行完毕、解除后仍有效。
13.2 除执行合同需要外,乙方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使用甲方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14.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他约定事项
15.1 特别约定事项:
15.2 合同文件包括此合同书和下列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本合同
(2)询价文件;
(3)报价响应文件;
(4)乙方所有对甲方的承诺函件;
(5)标准规范。
本合同效力高于其它合同文件,如果合同文件中出现分歧,则以本合同为准。
15.4 对本合同的变更只能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另行签署补充合同,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其他以送货单、进料单、会议纪要等形式对合同更改的一律无效。
15.5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主合同不相符时,以主合同为准。
附件一:保廉合同
……
15.6 双方往来均以书面形式为准。
15.7 本合同采用电子印章(亦称“电子签名”)签署生效。甲乙双方根据《合同法》、《电子签名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就采用电子印章签订本合同的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5.7.1电子签名风险揭示乙方认识到由于使用电子签名方式签署合同,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数据的方式签署合同,因此电子合同打印无效,只有电子原件方能作为法律依据。并应充分了解和认识到其具有如下风险:
(1)USBKEY遗失且密码泄露导致分包人身份被仿冒;
(2)由于互联网上存在黑客恶意攻击的可能性,互联网服务器可能会出现故障及其他不可预测的因素,合同签署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或延迟;
(3)乙方的上网设备及软件系统与甲方所提供的网上交易系统不相匹配,无法签署合同或合同签署失败;
(4)乙方电脑系统感染病毒或被非法入侵。
15.7.2上述内险可能会导致乙方发生损失,乙方已经完全知晓并自愿承担上述风险,且承诺不因此而追究甲方的任何责任。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水利水电 乙方(盖章):
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附件一 保廉合同
甲方: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工程建设、物资采购、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招标采购中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物资采购高效优质,保证国有资金的安全、有效及效益,甲乙双方特订立如下合同:
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1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资委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1.2严格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1.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1.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1.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2.甲方的义务
2.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2.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乙方便等。
2.4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2.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外的材料和设备。
3.乙方义务
3.1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
3.2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3.4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二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一、三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建议上级给予乙方若干年内禁止参加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成员企业及三级子公司组织的招标投标活动。
5.双方约定
本责任书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负责监督。由甲方或甲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机关约请乙方或乙方上级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本合同履行情况进行检查。
5.1本责任书有效期与合同有效期一致。
5.2本责任书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水利水电 乙方(盖章):
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时间:
合同签订地点:
第四章 报价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8004-220095
电建水电八局轨道交通公司
长沙地铁7号线洞门钢环采购项目
报价文件
报价响应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报价函
致: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询价函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总价,税率 %进行报价。生产厂家为 ,材料交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按合同约定履行所有义务。
2、我方承诺在询价函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报价函。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询价函的全部要求。
4、如我方与贵公司成交:
(1)我方承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我方承诺按照询价函规定向你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5、我方在此声明,所提交的报价函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6、我方承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全部自理,不因项目终止而向采购人索赔。
报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报价响应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报价函、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自委托之日起至报价函有效期结束止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 价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报价响应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表
报价响应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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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代理商 |
| 所属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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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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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或 注册时间 |
| 注册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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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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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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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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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企业 基本情况 | 名称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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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生产能力 |
| 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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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 营业额 | 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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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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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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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资产 负债表 到年月日止 | 固定资产 |
| 流动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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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负债 |
| 流动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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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
最大月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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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合同月供应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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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月生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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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采购人工地现场距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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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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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可增加并扩展。
附:1、报价响应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响应人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代理商参与报价的还须提供的以下资料:
3.1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列举其它需要报价响应人提交的资料,如财务报表、业绩证明材料等
四、报价表
1、报价汇总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2022年9月30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普中板(10mm)“萍钢”第一次发布行情价 | 固定金额(元) | 综合单价(元) | 总计 (元) | 备注 |
A | B | C | D=B+C | F=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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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洞门钢环 | Φ6700mm*10mm | 吨 | 48 | 43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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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包含环板、钢垫板、锚固筋和连接筋,不含帘布橡胶和折页压板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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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综合单价为浮动单价,综合单价(D)=发布价格(B)+固定金额(C)。报价时发布价格以2022年9月30日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普中板(10mm)“萍钢”第一次发布行情价,合同执行期间以下订单的当天我的钢铁网长沙市场发布的普中板(10mm)“萍钢”价格为准计算结算价格,若当天未发布最新价格,以上一次发布的价格为准。
2、固定金额(C):①指报价响应人结合自身企业实际及本询价项目特点在发布价基础上的固定调价,上浮为+,下浮为-。②报价表中的固定金额在整个供应期内保持不变,不论其组成费用中任何因素发生变化,均不做调整。
3、综合单价(D)已包括:钢材出厂价格、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车费、过江过路过桥费、合理利润、税金税费;包括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幅等的各类风险费用;包括其他运抵至需方指定交货地点货物落地发生的一切费用。
4、报价响应人应将洞门钢环整套运输。
5、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6、注明税率 %;
7、报价有效期:60天;
8、质量保证期:12个月。
报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五、商务偏差表
商务偏差 | 条目 | 页码 | 询价函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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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响应人声明: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报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六、报价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商务资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一、技术偏差表
技术偏差 | 条目 | 页码 | 询价函规定 | 偏差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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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响应人声明:只列出发生偏离的项目,没有列出的将被视为完全响应。
报价响应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报价说明及技术资料
描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响应人月度最大供应能力、仓储能力,交货进度保障措施;
2、产品质量承诺,出现质量问题的处理措施承诺;
3、售后服务措施。
4、其他报价说明及技术资料
三、报价响应人认为应补充的其它技术资料(如交货计划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生产厂家 | 产地 | 交货日期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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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技术规范
1.洞门钢环钢材为Q235B,锚筋为圆钢。
2.产品必须符合现行标准《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等相关规定,所用材质必须与询价文件一致,并符合《碳素结构》(GB/T700-2006)等相关规定。
3.产品交付时,必须附一式4份相关产品证明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生产厂家的检测合格证书(报告)、原材料的材质证明书或质量检测报告。
4.在相同条件下,采购人优先选择产品的技术指标比标准和行业技术标准规范高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