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价公告
1、采购条件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询价人”)以公开询比价方式为江北区江北城段综合治理项目(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工程采购景观石材材料一批,采购物资拟使用该项目自筹资金用于本次采购后所签订合同的货款支付。
2、项目概况、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江北区江北城段综合治理项目(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全长4km,起于千厮门大桥,经江北嘴,止于长江北岸塔子山南麓观音寺。主要施工内容包括:新建护岸工程和已建护岸岸坡改造工程总长约4公里,新建基础设施配套工程、生态景观工程、挡墙、给排水、电气照明及智慧系统等。中标合同额为1.47亿元,工期720日历天,施工合同已于2021年2月2日签订。
2.2.采购范围:物资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3.采购数量: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厚度mm) | 单位 | 数量 | 备注(品牌) |
1 | 芝麻灰压顶 | 600*400*80 | ㎡ | 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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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黄金麻花岗石 | 900*350*200 | 米 | 125 | 踏面荔枝面,踢面自然面 |
3 | 黄金麻花岗石 | 900*300*200 | 米 | 9 | 踏面荔枝面,踢面自然面 |
4 | 青石板 | 900*300*150 | ㎡ | 935 | 老旧石材回收利用 |
5 | 芝麻黑自然面弹石 | 100*100*100 | ㎡ | 124 | 自然面弹石 |
6 | 芝麻黑侧面自然面 | 1500*600*380 | m | 15 | 侧面自然面,顶面烧面 |
7 | 芝麻黑侧面自然面 | 1500*600*380 | m | 25.2 | 侧面自然面,顶面烧面 |
8 | 芝麻灰花岗石 | 600*200*100 | ㎡ | 4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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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芝麻白花岗石 | 600*300*100 | ㎡ | 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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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芝麻黑花岗石 | 600*300*100 | ㎡ | 21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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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黄锈石 细荔枝面汀步 | 600*500*100 | ㎡ | 4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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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芝麻白汀步 | 1400*600*100 | ㎡ | 29.52 | 细荔枝面 |
13 | 黄金麻侧面自然面 | 1500*600*200 | ㎡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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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黄金麻侧面自然面 | 1500*630*200 | ㎡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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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米黄色当地砂岩 | 长600~1500,宽300~600,高400~600 | 块 | 17 | 自然石 |
16 | 黑山石自然石 | 长600~1500,宽300~600,高400~600 | 块 | 5 | 自然石 |
17 | 黄色板岩碎拼 | 10cm厚,边长20cm~90cm,边数≥5 | ㎡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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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MU30黄砂岩块石 | 10cm~30cm,边数≥4 | ㎡ | 32 | MU30 |
备注:以上询价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实际供货数量与询价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报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2.4.交货时间:按需分批交货,采购计划通知后3日内交货,预计于 2022年 10月 15 日前全部交货完成。
2.5.交货地点: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北城项目(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工程项目指定地点。
2.6.技术、质量要求:
2.6.1 所用饰面材料均应符合有关行业质量标准。外观质量要求同一批的花纹、颗粒结构应基本一致,色调调和。无明显的缺角、缺棱、裂纹、色线、色斑等质量缺陷。提供相关机构认可的相应的合格证、材质证明、质检报告,提供具有独立认定机构出具的材料性能实验检验报告等相关资料。
2.6.2材料检验必须符合、行业现行标准规范,符合天然花岗石建筑板材 GB/T 18601—2009和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等。
2.6.3无论合同是否要求,合同执行过程中,均应执行及行业最新的技术标准。
2.6.4 投标人请根据下表中所列石材清单在报名后联系项目部物资负责人高杨,联系电话:17393975689邮寄样品,请在样品左上角贴标签,标签尺寸6cm×5cm(见标签样本)。
样品邮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江北城街道东晟府水电五局江北城项目部,联系人:高杨,联系电话:17393975689(邮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标签样本如下:
生产厂家 |
代理厂家 |
石材名称 |
石材产地 |
2.7.结算与付款方式:
2.7.1先货后款,按月挂账结算。供方将货送到需方施工工地指定地点,按供方提供的发货清单对到货的数量、颜色、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检验证书等进行核对,需方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办理结算。结算周期起止为上月21日到本月20日。供方凭需方授权的现场验收人员签收的《收货凭证》(送货单等,至少一式三份,买方三份)和《材料清单》(一式三份),以验收合格的数量为结算数量,于本月25日前到供方办理《材料结算单》。
2.7.2付款及支付方式
2.7.2.1供方根据《材料结算单》向需方提供对应金额的正式合格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需方收到发票并效验无误后在财务部门挂账,挂账后3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等支付方式支付该批材料款的80%,剩余2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金将在竣工验收完一次性无息返还。
2.7.2.2付款采用银行转账支付方式。
2.7.3质量保证金:按照需方当期应付结算款的5%暂扣,当期货款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12个月)满15日内由需方扣除因材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无息返还。
2.8 履约保证金及缴纳方式:人民币5万元(大写:伍万元整),以银行保函或现金做为担保,由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江北区江北城段综合治理工程(长江段和江北嘴及两翼段)项目经理部收取。
2.8.1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及返还方式:a.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合同履行完毕,最后一批物资交货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无息退还。b.因招标人原因导致景观石材材料交货时间延长,其履约保证金有效期应相应的延长。
2.8.2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a投标人发生本合同所描述的任何一种违约行为,而致使甲乙双方完全终止合同。
b投标人不履行实质性合同承诺。
c履约金的退还或不予退还并不免除投标人对已交付物资的质量保证责任。
2.9 投标保证金:20000元(贰万元整)
缴纳方式:供应商报名审核通过后,集采平台会自动生成一个虚拟收款账户(注:每个项目的各个投标人账号均不同),供应商按此账号递交保证金即可。
3、价格调整
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做任何调整,报价人必须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充分估算风险,谨慎报价。
注:含税综合到货单价,目前税率为13%。如遇财政部、税务总局政策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则本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依照税率调整幅度进行调整,调整方法为:调整后的单价=本同约定单价/1.13*(1+相应税率)(无论税率如何变动,税前单价不动)。
4、计量及验收方式
4.1计量
景观石材按对应单位验收计量。
4.2 景观石材验收
供方按标准要求随货提供该批次产品的检验报告;经检验如果有任何一项技术指标不符合标准,供方自行负责退货,一切费用及损失由供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需方有权向供方要求索赔损失。若在供方在收到需方索赔通知后5天内未予书面答复,则认为供方已接受上诉索赔。检验时按以下条款执行:
4.2.1、景观石材到达目的地后,供方必须随车提供出产厂家出具的“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送货单交需方验证人员。
4.2.2供方所供产品须满足技术要求及现场使用要求,如发现货物由于供方原因导致不符合规范时,需方有权拒收,供方应立即将该货物全部运离现场,并在需方要求时间内重新更换符合标准的货物,供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4.2.3现场到货检验: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卸车后,由需方会同有关人员共同检验,检验方式为:颜色、外观、数量检验及抽样复检。交货时需方仅对货物的数量、规格及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对需复检物资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需方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供方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及保修责任。
4.2.4现场检验时,供方随车提供的“出厂合格证”必须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对不是合同规定的出产厂家的产品一律拒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供方承担。
4.2.5景观石材的交货数量按双方实际验收数据结算。
5、报价人资格条件
5.1注册资金:生产厂家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代理商/经销商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上述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允许生产厂家授权多个代理商进行投标,但生产厂家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提供石材检测报告(所有石材均应符合有关行业质量标准,石材的放射性应符合相关产品标准规定)。
5.2、报价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的景观石材的供货能力。
5.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一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也不应在禁标处罚期内。
5.4、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表现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5.5、报价人正在履行的项目和准备承诺的项目,不应影响本次询价采购项目的按时完成和交货。
5.6、报价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6.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报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2年10月9日12:00前在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注册、在线报名。如遇网上报名问题可向系统管理员咨询(电话:4006274006转05)。
7、报价方式
报价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请于2022年10月12日10:00前登录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在线上传报价,并将签字盖章后的报价文件扫描成PDF文件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报价文件压缩为rar或zip格式后上传至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报价单上需备注是否全部响应技术要求)。
在线报价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向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无审查费用),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询比价文件递交。因报价人自身原因导致合格供应商资格未能申报成功,造成无法在线递交文件的,由报价人承担其全部后果。
8、评审办法
本次报价采用一次报价的方式。
评审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审法,并采用有限数量制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等于3家时,对所有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当报价人数量大于3家时,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选取从低到高排序前3家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报价文件,不再进行推荐。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3家,由询比价小组通过会议对报价文件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实质性响应询比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推荐首选和备选中标候选人。
若报价人不足3家时将流标或重新招标。
9、违约性条款
9.1、检验和索赔: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的10天内,如有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调换,所发生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在质保期内出现的产品质量问题买方有权向卖方要求索赔其损失。若卖方在收到买方索赔后14天内未予答复,则认为卖方已接受上述索赔。
9.2、延迟交货违约责任:除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原因外,如卖方不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买方应同意在卖方支付违约金的条件下延期交货。违约金可在支付货款时扣除,违约金按每七天收0.5%,不足七天的按7天计算,但违约金不得超过迟交货物总价的5%。如卖方延期交货超过规定时间30个工作日时,买方有权当方面取消合同,并要求卖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9.3、合同争议处理:与本合同有关的或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一致,可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仲裁为终局仲裁,对双方均由约束力,仲裁费用除仲裁委员会有决定外,由败诉一方承担。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价公告同时在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n)、电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bid.powerchina.cn/)、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ec3.powerchina.cn)上发布。
1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90号棕榈泉国际中心B座28楼水电五局
联 系 人:陈馨怡
电 话:17338670806
使用单位联系人: 高 杨
联系电话:17393975689
12、监督机构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8-84461372
2022年10月4日
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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